2017 每日讀經 –創世記19:1-38

1/11/2017 星期三 創世記19:1-38

「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羅得對他們說、我主阿、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 (創19:17-19)

神的使者要羅得逃命逃的瑪城並且告訴他要向山逃。

但是,羅得卻說他不能向山逃,恐怕剿滅的災禍臨到他;羅得言下之意是不能完全信任神使者的話。

接著羅得還建議逃向別處;神的使者接著要羅得逃出罪惡的所多瑪城,又向他指出要逃去之處。

這不只是使羅得的命得存活,還給他一個新的方向。

然而,羅得卻只接受逃的命令,卻不願意照著所指示方向逃。

是不是羅得認為神的使者給的新方向不好,可能會招來殺身之禍?

羅得不能體會神要他逃、是對他好的安全之路。

同樣的,今天,當神要我們逃出罪惡,祂會給我們指出一個好的、安全的逃走之處。

神要我們逃出罪的捆綁、同時要我們相信在耶穌裏得著的新生命。

神要我們出逃去肉體的軟弱、同時祂向我們要靠著聖靈而活的信心。

2017 每日讀經 –創世記17:22-18:33

1/10/2017 星期二 創世記17:22-18:33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 (創 18:23)

十多年前,我有一次被選上當陪審員,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經歷。

在控方一位見證人的一番說辭後,被告的辯護律師突然站起來,走向法官、低聲細語地在他耳旁說了一些話之後,法官立刻擊槌、暫停了整個審判的過程。

這就是在創18: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其中「近前」的意思。

同樣的字在以賽亞書41:1出現過:「眾海島阿、當在我面前靜默.眾民當從新得力、都要近前來纔可以說話,我們可以彼此辯論」。

原來,亞伯拉罕近前到耶和華面前,是像被告的辯護律師一樣;他是拿著一些理由、到耶和華面前,為著馬上受到刑罰的所多瑪求情。

在這個舉動之中,亞伯拉罕不僅是位代禱者、他也成為聖經中的第一位大祭司。

在與耶和華討價還價之中,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辯論、企圖使所多瑪逃過這一劫的條件是:從五十個義人、到四十五個、再到四十個、三十個、二十個、最後減到十個。

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聖經花這麼多的篇幅、來詳細記錄這辯論的過程呢?亞伯拉罕為什麼又停在十個義人,就不再辯護下去了呢?

是不是亞伯拉罕當時、突然領悟到了保羅在幾千年之後的這一個結論:「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1)?

由此看來,要以人的義、在神的審判台前、換得無罪的判決,是人一廂情願的夢想,不可能的!

但是到後來、這個方法還是成功了:因為只有一個義人 – 那就是為我上十字架的主耶穌!

因此,我可以逃過神審判台前的這一劫。

亞伯拉罕的代禱、帶出了神救贖計劃的奧妙。

我常為人代禱嗎?我的代禱帶出了什麼恩典的果實?

2017 每日讀經 –創世記15:7-17:21

1/9/2017 星期一 創世記15:7-17:2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17:1)

「在我面前」在原文中以「走在我面前」表示;「走」表示持續不斷的行動。

在這裏指親密地與神同行;同一字用在以諾與挪亞身上(創5:22,6:9) 。

「完全人」:當完全描述人時,指全人的正直和誠實的品格,並不代表沒有罪。

亞伯蘭八十六歲時得子(12:4,16:3) ,這時神已有十三年沒有向亞伯蘭說話了。

亞伯蘭與撤萊是否就相信以實瑪利就是神所應許亞伯蘭要給他們的後裔呢?

當神再次向亞伯蘭顯現時,重提祂與亞伯蘭當初所立的約(12:2) 。

在提到約之前,神首先向亞伯蘭指示自己的神性,著命令亞伯蘭要在祂面前繼續不斷地、親密地正並命令他作完全人,作一個正直和誠實的人。

今天,我是否在神面前連續不斷地、親密地走?

還是只有在聚會時親近神?或在遇到危機時才親近神?

我在哪一方面很難作完全人呢?

在誠實上?在實行神的話語上?

2017 每日讀經 –創世記13:1-15:6

1/8/2017 星期日 創世記13:1-15:6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 (創13:5-7)

神使亞伯蘭與羅得的財物增多, 表面上看來應是好事,但卻因那地容不下他們與他們的所有,導致爭執的發生。

那地容不下他們,是因為迦南人與比利冼人仍住在那地,佔據了不少地土。這情形使他們對「那地」發生疑問。

這地是應許之地,卻是有飢荒、(12:10) 、有當地人居住、也不夠地方容下應許得地的亞伯蘭和他的所有。

不只這樣,他的牧人與他親人的牧人之間起爭執。

這一切都是使人沮喪的事。若我是亞伯蘭,面對這種種狀況,我會有何反應?懷疑神的應許?埋怨神?

這也告訴我們,神所應許我們要去的地方不一定是沒有困難、沒有爭執的。

很多時候,是困難重重的地方。但並不表示那地是神不要我們去的。

我是否正在面對困難與爭孰?是否在懷疑神的應許?

神的心意不是要我們退縮逃避這些問題,而是用正面的態度面對它們。

2017 每日讀經 –創世記11:1-12:20

1/7/2017 星期六 創世記11:1-12:20

「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 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創11:3,4)

「他們、我們」 在這段經文出現共七次;強調當時以人為中心的心態。

人有共同的語言後,從東邊遷移到示拿,就是巴比倫。

雖然,當時的人在語言上是合一的。但是,他們仍嫌不夠,要做磚,還要做一座城,和一座塔。

第四節兩次強調他們做這一切的目的是「為我們自己」— 為使他們可以宣揚他們的名。

人為自己「建造」名是出於人的野心與驕傲,在這驕傲背後也包含著人的懼怕 — 懼怕被分散在全地面上。

但「遍滿這地」卻是神的命令(創9: 1)。

可見,當時的人希望聯合在一自己「建造、傳揚」人的名;拒絕聽從神要人們「遍滿這地」的命令。

今天,在你我的崗位上,你我是否有野心、有驕傲要「建造、傳揚」自己名的呢?

如果是,為甚麼?在這野心與驕傲的背後你我懼怕甚麼呢?

懼怕別人看不起你我?還懼怕自己的位置或地位不保?

求神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