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4:1-5:27

11/19/2017 星期天 約伯記 4:1-5:2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伯5:17,18)

人的智慧、使人在地上所有的生物中,是唯一可以思想、整理邏輯關係的受造物。

既然有這種分析的能力,我們難免有一種去解釋身邊發生所有事情的願望;其中因果關係是我們最容易理解、也是最熟悉的方法。

在這種的本能之下,再加上從小就被教導的、是非善惡分明的價值、道德關念;因而對於遭受苦難最容易、也是最合理的解釋方法就是:這個人在某種時間、某些特定的狀況下做了一個錯事。

所以,當遇見了在別人身上突然來的苦難,我們雖然嘴上不講、但心裡很容易這麼想:他必定是從前做了什麼虧心事吧!這種想法不完全是出於冷酷的旁觀心態,而是我們自己對合理解釋事情的慾望。

但在人生的歷練多一點以後,人知道他身邊還有很多自己無法解釋的事情;況且,他所能聽到、看到的還是有限,在一個背景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草率的結論通常是不對的。

以利法就是自以為聰明、把世上一切的事情黑白、簡單化這種人的代表。

他所講的的確有理:「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然而,他不知道他所不知道的背景;所以,他有理的話用在不對的場合、不但於事無助、反而帶來了與他專程來探望他的朋友約伯的目完全相反的果效。

今天,我們很容易在一旁指責以利法的不是;但他只是你我的代表,把我們心裡想、又不敢說的話說了出來而已。

除非先把在心裡上的偏見挪去,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否則我們永遠無法了解苦難的真象、更無法安慰、及幫助在苦難中的朋友。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1-3:26

11/18/2017 星期六 約伯記 1:1-3:26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 (伯1:20-22)

人生遭遇的不可測、及人力的有限是我們心裡都知道,卻不願意去想、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去面對的事實。

如果真的有人有興趣的話,他應該每天在這個世界上,都可以找到不止一個無法解釋、不合理的悲劇;所以,這件事件也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可能性。

假使不幸的事真的發生了,他對生命的價值觀可能被摧毀、他的信心可能會動搖、他的安全感遭受了威脅。

約伯就是這個情況的代表,在一日之內,他失去了他的房子、所有的財富、及十個兒女!

不久之後,他還要失去他的健康,不但在身體上要每天與肉體上的疼痛争戰,還要忍受妻子的冷嘲熱諷。

雖然聖經一開始就把我們帶到天上,聽得到耶和華與撒但的談話;但約伯不知道這一切是從那裡來、為了什麼?就正如我們自己在苦難中的懵然不知一樣。

然而,約伯記長達四十二章的經文告訴了我們:極大的困難痛苦不見得就是故事最後的終結。

約伯在其中的反思點明了這一點:如果把人生當成單純的投資與回報的話,我們對生命和生活的認識可能還是不完全。

面對了無法忍受、及無法解釋的苦難,能把人逼到完全的驚嚇、及沈默。

然而,就是在這個沈默之中,還有一個可能的結局:就是如從灰燼中出來的火鳥一樣,人還是可以再站得起來。

不但如此,他對人生的認識和體驗有個更新、深入的認識。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一個在苦難之中掙扎、但還能繼續在信心與盼望之中活下去的人,他對生命的看法是值得我們深思啄磨的。

2015 讀經默想 – 歌5-8章

9/16/2015 星期三 歌5-8章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歌8:6)

愛情是人所需要的、嚮往的、和歌訟的。

愛情不僅珍貴、而且是大有能力的,足夠抵擋許多對愛情的威脅與攻擊。

雅歌8:6,7可以說是雅歌書對愛情的總結;這也是整卷書惟一提到耶和華的句子。所以,我們應該可以放心地把新郎及新婦人間愛情的特性、也投影到神和人之間的愛。

為什麼把愛和死並列呢?它們不該是完全的相反嗎 — 愛使人的生命豐富、死使人的生命枯竭。

但是愛與死有相似之處:愛火可以燃燒了整的個心、死亡可以消毀了整個的人。

被愛火的燃燒是我願意的、被死亡的消毀是我不願的;但它們對我的影響是無法避免的。

愛到深處就自然而然的有一個要求:它是惟一的交點。

這交點是在那愛的對象上,把我的所有的情感、期待、努力放上去。這交點也就是嫉恨,一切其他的事都不可以影響到愛的交聚。

愛情與嫉恨是一體的兩面:有愛才會有恨、不理不睬不是不愛、不是恨、而是無關。

愛和恨、它們的力量是同樣的大。是堅強也好、殘忍也罷,那所產生的電光(能力)如火焰、甚至是和耶和華的烈焰並列。

這種的愛情觀念是與世界上的情慾大不相同。情慾把人帶到只要、不給的慾望中;而聖經中的真正愛情是燃燒自己的愛。

捨己的愛完成了愛的真諦。是耶穌先完成了愛、才使我有愛的堅強;是耶穌為我上十架的愛,才使我有「盡心、盡性、盡力愛主我的神」的可能。

這樣來看,死與愛不是兩極的不相容了。死不能拘禁愛、不僅表現在耶穌對我的愛上,也使我知道死不能拘禁我對耶穌的愛。

死是最後、惟一的機會,完全的把自己交給主、使無阻攔、無限制的支取主的生命成為可能。

然而,今天在主的愛中、得享今天所需要的能力,直到那點名的日子。對我、這己經是足夠了。

2015 讀經默想 – 歌1-4章

9/15/2015 星期二 歌1-4章

「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 (歌2:16,17)

雅歌是一卷又容易讀、卻又難懂的書。

容易讀是因為短短的八章、只佔六頁紙、一下子就讀完了;容易讀是因為它講的是愛情故事、是一首長詩、很吸引人。

難懂是因為它中間許多的對話、不知道是誰對誰說的?難懂是因為它中間露骨的描述倒底是字面的意思、還是屬靈上的含意?

有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基於:神對造人後「甚好」的評語是同時在屬靈上的、及身體上的。

屬靈上的甚好,因為人有神的屬性、可以與神溝通;身體上的甚好,因為神一切的創造都是美的,人就是神最美的創造。

所以,人也可以歡喜、快樂地在身體上看到神所創造的美。從這個角度來看,照字面來解讀雅歌是可以接受的。

在身體上的感情、歡樂是在愛慕及責任的構架之中。那是基於委身、無私的愛,不是只有要求及得到,而是為對方的好處著想。

基督徒雖然絕不在淫亂的事上有份、但絕對的禁慾主義是不需要的。

所以,在新婦歌訟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之後,新郎仍去放群羊 — 這是愛慕及責任的並行。

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 — 這是對委身該有的回應。

如果我們不能欣賞神在人身體上創造的美,在愛情中享受神所設立的結合,是不是辜負了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一份極寶貴的心意呢?

2015 讀經默想 – 傳9-12章

9/14/2015 星期一 傳9-12章

「看守房屋的發顫、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從窗戶往外看的都昏暗、街門關閉、推磨的響聲微小、雀鳥一叫、人就起來、歌唱的女子、也都衰微。」 (傳12:3,4)

中學時讀到韓愈、祭十二郎文中的「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髮蒼蒼,而齒牙動搖」,當時雖然不能完全體會作者的心情,但不知不覺間也學到對歲月流逝的一絲悵然之情。之後,總是會多留意一些對描寫年華逝去的文章。

沒想到,竟然在聖經中發現了對逝去的年華最生動的素描:傳道書12章3,4節用了許多圖像來描寫人身體的老化。

看守房屋的是支撐身體的骨架,原來是最硬朗的部份、現在卻常在發顫;

最有力的是腰身,腰身原來是挺直的、現在卻是彎屈的;

推磨的是牙齒,牙齒愈來愈少(植牙還沒被發明),後來就只好停止工作;

從窗戶往外看的是眼睛,昏暗的視力就是韓愈的視茫茫;

街門是雙唇,在愈來愈少牙齒上的嘴,說話也話不清楚了;

推磨的響聲原來是很惱人的,但為什麼愈來愈聽不到了?

雀鳥一叫、人就起來:該聽的聽不清楚,但清晨雀鳥一叫就睡不著了;

歌唱的女子、也都衰微:為什麼從前愛聽的歌者、他們的中氣愈來愈衰微?

自己也到了天一亮就得起來的年紀,所以這兩節經文對我也己經不再是「為賦新辭強說愁」了!

怎麼來看漸漸老化的身體呢?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3:11)。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 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