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2016 星期六 羅馬書 6:1-1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1-4)
福音聚會裏,講員賣力、生動的講論之後,在那滿有感情的呼召、「一件禮物」的歌聲中,有人舉手決志,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
我們都為他歡喜快樂,恭賀他、照顧他。這一切都很好,但是似乎缺少了一些什麼。
那少的是什麼呢?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的確是神給的一件禮物,這件禮物是我們可以不付任何代價來接受的;但這並不是人就可以宣稱是他可以、他應當有的權利。
因為,基督所給的新生命的禮物、是祂花上祂自己在十字架所捨的生命換來的。
同樣的,人在維持、保護這新生命也不是廉價、或容易的。
它是靠我每天繼續不斷的、以信心來相信祂、敏銳地來親近祂、謙卑地來順服祂來滋長這個新生命;我這才可能有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果實。
廉價的恩典就是不需悔改的饒恕、不要誡命的洗禮、省去認罪的擘餅。
沒有十字架的救恩,就產生了一個沒有復活大能的生命;沒有認罪的悔改,就無法有聖靈內住的生活。
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我的得救是廉價的恩典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