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1:1-22

11/25/2018 星期日 馬太福音21:1-22

「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0-22)

耶穌咒詛無花果樹、是一件讓歷代基督徒難以理解的事。

耶穌在祂傳道的生涯中,無不是把醫治、安慰、和福音帶到他所接觸的人;為什麼卻祂在地上的最後一週,要咒詛無花果樹呢?

尤其當讀了些參考書,發現三四月間(復活節前後),還不到無花果樹結果子的時候;我們更迷惑了:耶穌是否在強人(樹)所難呢?

於是有很多的理論、來試著為找理由、找台階下;但奇怪的是:當時在場的門徒卻沒有我們這些問題!所以,是否我們把這個事件的重點放錯了地方呢?

門徒看見了、他們希奇的是「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他們著重的,不是為什麼要無花果樹枯乾;而是為什麼要無花果樹「立刻」枯乾?

門徒的言下之意是什麼呢?我們似乎可以從耶穌接下來的回答、找到最有可能性的答案 – 「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

原來,門徒的言下之意是:為什麼那無花果樹這麼聽話、就立刻枯乾了呢?根據耶穌的回答,這不是理性上的問題、而是信心上的問題。

門徒倒底己經跟隨耶穌三年多了,看過了耶穌行過許多神跡:醫病、趕鬼、平靜風浪…,但他們對耶穌的神性、和大能似乎還不是完全的有把握。

耶穌再過幾天就要上十字架了,祂對門徒的遲頓能不急嗎?

但祂沒有責備門徒,反而鼓勵他們:「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所以,馬太把這個事件記載下來的,應該不是希望我們去問:為什麼耶穌要咒詛無花果樹呢?而是,我們的信心在那裡?

信的不是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否有好的解釋、也不是其結果是否合乎常理;而是我們信的對象是什麼?

重要的是:耶穌是我們信的對象;耶穌的言行、耶穌的心意都是我們在信中完全接受、全然降服的。

「只要信、就必得著」,就是我們在這個基礎上、照著耶穌的言行、耶穌的心意向耶穌求。

這種的祈求是必得著的,甚至到「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這麼不可思意的事也是如此!

你和我信嗎?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0:17-34

11/24/2018 星期六 馬太福音20:17-34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4-27)

為人父母的都知道,沒有任何父母不願意把最好的留給自己的孩子。

這不僅是孩子們還小的時候才如此,即便他們長大成人以後,在他們的工作、婚姻、經濟基礎上,父母可以儘了任何一點幫助、都必是在所不惜的。

由此來看,雅各、和約翰這弟兄倆的母親,向耶穌提、將來在耶穌兩旁的左臣右相兩個位置留給這弟兄倆是可以了解的。

但這個行動卻激怒了其他的十個門徒,這是聖經上記載、在主釘十字架以前、少有的門徒這麼同心的事件呢!

雅各、約翰也沒理由把責任都推到母親身上,到底、在求耶穌的時候,他們兩個人是在場的;而且,他們不但聽不出來耶穌婉轉的拒絕:「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

雅各、約翰接下來那殷切的回答:「我們能!」就表示那不僅是母親的熱心、也是他們自己的意願。

所以,那其他的十個師兄弟惱怒他們是可以理解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公平的待遇是最難以叫人忍受的!

但耶穌不輕易放過所有的門徒,這不是公平不公平的表面問題、而是更深沈價值觀上的問題。

十二位門徒在主耶穌這麼多次的教導和警告(例如,太18:1)之後,他們還是沒有弄懂什麼叫「為大」。

天國的為大是世上為大的一百八十度反轉:「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今天、難到我們就懂了嗎?

為什麼牧師之間見面的頭一個問題常是:「你們教會有多少人?」、「三五十?嗯!」、「一兩百?噢!」、「一兩千?哇!」。

同樣的,教會給牧師的薪資也是跟著人數走:兩百以下的是一個階層、兩百到五百的是另一種高度、上千人的又得另當別論了!

你我羨慕的是什麼呢?天國裡的大、還是這個世界上的大?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0:1-16

11/23/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20:1-16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 (太20:16)

馬太福音20章記載了耶穌講的一個很簡單、卻佷難懂的比喻。

簡單,因為很直接了當的敘述、難懂,因為這位家主完全違反了我們所熟習的常理。

但耶穌講的故事真叫人著迷!祂用簡單的人物和情節,很快的把我們帶到故事裡面。

最精釆的是:祂讓家主先給最後來的工錢,使我們也像先到的工人一樣,有一個期待著他們多得一些的盼望。

但結果卻不是我們所想像的;耶穌的話難就難在這裏、天國的道理也難在這裏。難到要求一個公平的待遇難到有錯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從一個人來見耶穌開始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9:16)。而耶穌對他的要求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我們真的要感謝彼得,因為他的直爽,幫我們把心裡的疑問直接問了耶穌:「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19:27)。

耶穌對彼得的問題沒有責備,反而給他正面的鼓勵:「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19:28-29)

是的,「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我會得著好處和獎賞,但耶穌要我們常提醒我們自己的是:反省我事奉的動機。

耶穌的這個比喻是講給那些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他的使徒們聽的,當彼得問:「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耶穌一方面肯定他們的擺上、另一方面用這個比喻來提醒他們:你事奉的動機是什麼?是為了自己將來的好處嗎?還是懷著一顆愛主的
心,為了回應主揀選的恩典而事奉?

如果我為了自己的好處來事奉神,我不自覺的會把自己與別人比,我看不得主給別人的恩典比給我的恩典多、我眼紅了:為什麼別人不見得比我愛主,但他的際遇比我好了這麼多?我的事奉是為了什麼呢?

當我事奉的動機歪曲了,我所重視的事就錯了:因為我不能了解父神的心意,我不能感謝神己經給我的恩典,以致於我更無法承受神要給我更多的恩典。

我只能拿我當得的、走了;神的恩典再也無法給我了。

因為,不是神的恩典不夠用,而是我失去了與神在恩典上的關係、我回到了律法、合約的限制當中!

所以,我要數算神的恩典,存著感恩的心努力作神的工人,過一個能夠承受神恩典的人生。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19:16-30

11/22/2018 星期四 馬太福音19:16-30

「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19:20-22)

作主門徒是許多教會都非常重視的一項事工,這也是主耶穌在大使命(太28:18-20)給所有基督徒的命令。

事實上,我們可以確定的是:耶穌從來沒有要人成為基督徒;因為基督徒這個名詞到使徒行傳才出現,而耶穌在他三年多傳福音的行程中、一直在呼召人做他的門徒。

但倒底什麼是做耶穌的門徒呢?要怎麼做耶穌的門徒呢?

我也不時的聽到不同的教會有不同的作法、使用不同的教材;甚至在一些教牧同工分享的場合、聽到了有「作主門徒對會友比率」的這個數字。

比如說,有個一百人的教會,其中五十個人是上過作主門徒課程、並且正式的拿到了結業證書;這個教會就在會友中有50%的主門徒,可以說是相當不錯的成績了。

一方面佩服這些牧師的認真擺上,但另一方面我心裡還是有些解不開的疑問:作主門徒是上一系列的課嗎?作主門徒能拿到結業證書嗎?主耶穌會怎麼來看這個統計數字 – 50%呢?

拿現今的眼光來看,馬太福音19章這位少年人是相當難能可貴的:謙遜、好學、主動、對永生有興趣、喜歡做善事、遵守誡命、自律、而且相當有自信心…。

然而,主耶穌對他不但沒有什怎誇獎、還給他了一個大難題:「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當然,這個結果是可以預期的:「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

為什麼主耶穌要強人所難?為什麼這位少年人要經過這麼嚴格的考驗?那麼、今天還有誰敢去作主門徒?

其實,主耶穌的條件和要求一直沒變:作主門徒就是跟從主耶穌 — 跟從主耶穌的言行、跟從主耶穌的心志、以主耶穌做他生命、生活的中心。

這位少年人有很多產業,他放不下這些產業 ;這些產業就成了他要來跟從耶穌的障礙。

他認為做善事、可得永生,他就完全誤解了福音:福音不是買賣、不靠工價、乃是完全的恩典。

今天,誰是主的門徒呢?豈不就是你和我!

怎麼做主的門徒呢?豈不就是跟從耶穌!而不是上了什麼課、跟過什麼人。

什麼時候才拿得到結業證書呢?永遠沒機會!作主門徒沒有畢業的這碼事。

教會裡作主門徒對會友比率該是多少?100%!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19:1-15

11/21/2018 星期三 馬太福音19:1-15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3-6)

除了獨身的人之外,一個人在家受父母照顧的時間、通常不會超過二、三十年。那麼,在其他的六、七十年的時光中,婚姻必是這個人最持久、受影響最大的人際關係。

但在這麼重要的人際關係上,人卻常常有很多的困難;即使在教會裡,我們也看得到夫妻關係是個歷久不衰、最受歡迎的題目之一。

為什麼人在婚姻上有這麼多難處呢?夫妻兩人的個性不同、生長環境不同、除了在交朋友的那一段時光,彼此能夠接觸、認識、相愛、及至論及婚嫁的時間頂多是幾年(甚至少於一年的),這與婚後的那幾十年比起來,實在是不成比例的少。

難怪當事人在自述婚姻難處的原因時,最常見的就是個性不合。基本上這就解脫了雙方的責任:不是你不好、也不是我不好;而是我們不合!

可能是在對彼此的認識還不夠深入的時候、就結婚了;也可能是在婚後各人的環境、成長上有了差距,但當今的事實就是如此:我們倆不合。

離婚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兩人都再回到原點、有個從頭開始的機會。

這就是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的說法:「 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只要是個性不合、為什麼還要找別的理由離婚呢!

主耶穌並沒有單給他們一個可以、或不可以的答案,而是先引進了神的創造:「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

然後,主耶穌引用了「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大家都知道指著是婚姻。

這兩句話連在一起、就表示了男女是神所造的、婚姻也是神所造的。神造了這位男人、造了這位女人;也持別為了他們倆造了這個特別的婚姻。

所以,雖然婚姻的對象、在人看來有很大的個人選擇的部份、但他倆一旦結婚了,這個婚姻就是神所配合的;婚約不但是個神聖的約、倆人也是不可能再分開的一體了。

這樣看起來,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可以足夠造成離婚的理由了!其實,這也包括了接下來的犯姦淫。因為在人在與神的關係上犯了姦淫(拜偶像),神也未曾就把人放棄了;所以主耶穌說他們心硬。

雖然,有些婚姻上實在有外面人無法想像的痛苦,那離婚可以嗎?主耶穌為了挽回在罪中的我可以上十字架,那我為了挽回主在罪中的他(她) 、又有什麼退縮的理由呢!

何況,在罪中的不止是對方、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