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20-24

7/21/2019 星期天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路加福音 15:23,24)

不論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人真事、或記錄在小說電影的虛擬情節,饒恕人和被人饒恕都是非常能夠感動人的。

就像這浪子回頭的故事裡,正當小兒子見到父親、要把他精心準備好的話講到一半的時候:「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打斷了他的話,轉身吩咐僕人做接納他的事。

其實,在這個對話之前,父親接納回家的小兒子的心情、從他的肢體語言就可以看出來了:「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15:20)

父親的慈心不只是在遠遠的看見小兒子才有的;他早己在期盼著那一天、否則他不會馬上放下尊為大戶人家的身段、遠遠的跑去抱著小兒子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父親所說的話,幾乎就是前面兩個比喻的結語:「死而復活」是那一隻在曠野走失的羊,「失而又得」是那婦人失落的一塊錢。

同樣的,父親高興的宰牛犢、喫喝快樂的慶祝,也像那失羊的牧人、和失錢的婦人一樣;高興到不可理喻的慶祝。

到此為止,這三個比喻的重點應該是非常明顯的了:我們要了解父神為一個罪人悔改而喜樂不已的心腸。

不同於前兩個比喻的是,這次失落的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從一百隻羊中的一隻、到十塊錢中的一塊、再到兩個兒子中的一個,這比率是越來越大、價值是越來越珍貴的。

小兒子的聲音就在他第一句認罪悔改的中間被切斷了;之後他不再被提起過。這也挑起了我們的好奇心、及想象力,當時他的感覺如何?他後來到底怎樣?

其實,凡認罪悔改、做主門徒的人都沒有什麼困難的、可以把自己投影在這小兒子的身上。

今天,我們的感覺如何、我們的做人處世又是怎樣,多多少少表示了我們對被主耶穌的寶血遮蓋、坦然無懼的來到父神面前、這個事實的回應,不是嗎?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17-19

7/20/2019 星期六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 (路加福音 15:17-19)

每個人信主的過程和細節雖然不一樣,但信主後他的生命必定有所改變。而且這個改變是外在的,可以讓他身邊的人很容易察覺出來。然而,所有外在的改變都是從心裡的改變開始,那外在的表現只是內心改變的必然現象。

今天的經文把這種內心的改變稱為「醒悟過來」;這四個字在原文是用幾個非常普通的字的組合「來到他自己」(come to himself) ,也就是說他的邏輯開始合理、他的想法開始順暢、他的頭腦可以開始正常的運作了。

這小兒子的改變是從外在環境的困難開始,他想要改變的動機也並不怎麼樣的高尚;他先前只想到的是解決他眼前貧窮和饑餓的問題:「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

但他還得必須面對另一個問題:在要了父親的產業之後,他還有什麼顏面再回到父親面前求呢?這才使他有更深一層的思考,他在心裡上需要先有建設。

於是他想好了一段求父親收容他的台辭,見父親後他的第一句話該是:「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在得罪了父親的同時、他更是得罪了天 — 這是何等的醒悟;可以定他罪的不僅是父親、更是天父。不只是十誡的第五誡要定他的罪、在人所共認的倫理道德也寬容不了他。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一個人能從「應得的家業」(15:12)、到「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是何等大的改變。

一個事事都是認為他「應得」的、沒有辦法與神、與人和平相處;直等到那一天他有一個「不配」的覺悟、那才是新生命的開始。

今天,我們生長在一個和平、少戰亂的時代、生活在一個富裕、沒有缺乏的環境;但認為這些都是應得的人多,汲汲營營為自己爭求更大的權益的人也不少;但有多少人能夠想到自己是不配的呢?

除非這個人被逼到要面對神的時侯,他就不能不說我是不配的!「不配」就是新生命的開始、回到父神的第一步。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13-16

7/19/2019 星期五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路加福音 15:13,14)

人都存著一個尋求公義的心;不論一個故事中間的過程是如何的迷離撲朔,但結局總是該向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方向走,這才能讓人安心。

然而,當今有很多電影、小說不是把黑白顛倒、讓惡人得勝;要不就是在黑白事非沒有解決的懸疑狀況下結束、讓人看了生氣!因此,現在我很少看電影、因為實在難找到一個值得花時間看的電影。

在浪子回頭的這個故事中,雖然一開始小兒子的不孝、父親對兒子的溺愛是出人意外的突出;但小兒子在拿到他父親給他家業的發展卻是我們很想看到的。

首先,他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毫無眷戀的就離開家了。不但離開了他的父親、還往遠方去、到了他父親沒辦法知道他生活起居的地方。

我們一點都不奇怪他會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因為這完全是一個浪子的行逕。他耗盡了一切所有的也是遲早必然的事。

這時「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真是這個浪子罪有應得的報應,因為從開始到這個時候,他沒有做對一件事;他那時正好遇著大饑荒、那是天譴呀!

聖經先用簡潔的句子介紹小兒子和他的父親,卻詳細的描述了小兒子離家後淪落到窮苦的過程。相信這不是為了滿足我們尋求自義的心而己;而是要人知道一個人的沈淪雖是逐漸的、也是自己執意的。

如果這個故事就停在這裡,那就是像一個完美的道德倫理片,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結局中,讓大家的正義感得到了舒解;因為自己一定不會像那小兒子一樣的惡,我們因而可以站在正義的一方、來譴責他的錯誤。

但這只是故事的開始,主耶穌還有更多在真理的教導、在以下的故事發展中展開,這就是主耶穌的比喻吸引人的地方。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11,12

7/18/2019 星期四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路加福音 15:11,12)

主耶穌不但講的道使人扎心,祂講的比喻更是引人入勝!

浪子回頭可以算是主耶穌所講的比喻中最出名的之一;它不僅是能讓第一次聽到這故事的人印象深刻,同時也是歷代神學家著書立作的好題材。

這個比喻故事的內容非常豐富,不論從三位主要人物:父親、小兒子、或大兒子的任何一角度來看,我們都可以找到很明確的主題、及屬靈意義。

事實上,大家所熟悉的浪子回頭只是從小兒子為主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那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內容而己。這也許是因為故事的一開始、就是小兒子的主動,他這句話:「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就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

在近東文化中、孝道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倫理操守;不孝的人是千夫所指、萬人不容的大壞蛋!
當小兒子向父親要家業的時候;他基本上是在說:「我恨不得你早點死,我已經等不到你死、我可以分到家業的那一天!」

另外,這個小兒子用的「應得的家業」、就可讓我們知道他是存著什麼心態來看他的出生家庭:家業是屬於家族的、而父母親有絕對的使用和分配的權力;既然還沒到那一天、他怎麼知道他有應得的那一份呢?

然而,更令人驚奇的就是這位父親似乎沒什麼生氣、也不多說幾句話,就照著這不成材小兒子的要求、把家產就分了!

所以,單從這頭兩節經文,我們把這個故事叫做「溺愛兒子的父親」一點也不為過。就在這起初的驚訝中、故事漸進的發展也不完全能照我們的想像進行;這就是它吸引人的地方。

其實,今天存著小兒子「應得」心態的人、大有人在:在人權、自由權、自主權、婦女權、公平待遇權、追求最大幸福權…,這些觀念的本身原是好的;但它們卻提供了人罪性發洩的出口。

在這樣的價值體系當中,我們能自省的機會不多;倒是很自然、又是名正言順的覺得自己的幸福、快樂是應得的;如果得不到、必然是環境、或別人的錯!

「應得」可以使人消滅了感恩的心、阻擋了他回轉的道路;今天、什麼才是你和我應得的呢?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8-10

7/17/2019 星期三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路加福音 15:10)

主耶穌在那迷失羊的比喻之後,馬上又補充了一個婦人失錢的比喻。這兩個比喻有明顯的相似之處:就是不合常理的尋找。

為什麼這個婦人會花上這麼大的精力、點上燈、打掃屋子,去找那區區的一塊錢呢?而且是鍥而不捨的找、非得到否則找不肯罷休。

而且,找到那一塊錢之後,她請朋友鄰舍請吃飯慶祝所花的錢,可能要比一塊錢的價格還要多;這也不合人的常理。

有人猜想那十塊錢可能是這個婦人當年的嫁庒,否則她的反應不會那麼的激烈。但無論如何,這遺失的一塊錢對這個婦人的價值、是遠遠超過別人在幣面上所能看得到的面值。

這就是神看人與人看人不一樣的地方:不論是公司請員工、或同行找朋友,人看人還是難免離不開對方客觀的價值、尤其是對我本身的幫助和影響有多少。

但神看每一個人都有他特殊的地方、都是神所珍惜的;不論是百隻羊中的一隻、或者是十塊錢中間的一塊,都不可以用我們平常習慣性是百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損失比率來看。

當把自己的情感放在其中的時候,不論是百分之一、或十分之一;對那位尋找的人來說,這遺失的都有百分之百的價值、都值得百分之百的專注。

這就是主耶穌怎麼樣來看每一位失喪的人的心態,包括了反對衪的法利賽人和文士(15:2)。

今天,我們也必需先能體會主耶穌愛世人的心,才知道要怎麼樣的感恩、和麼樣的接受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因為,你和我從前也是這樣子被主耶穌專注的愛所找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