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016 星期六 哥林多前書 9 章
「我不是自由的麼.我不是使徒麼?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麼?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麼?…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林前 9:1,19)
隨著以歐美主導的工業革命、及經濟高度的發展,歐美國家所高舉的民主、自由、及人權也成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所追求的理想。
民主、自由、及人權是有它的優點;但過度的強調它們就有發展成為個人主義的隱憂。
我們或多或少都經驗到下一代的特權思想(entitlement):認為自由、享受、和為自己尋求最大的利益是天經地義、不可被侵犯的權利。
然而,聖經的講法卻不一樣:「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要我們把焦聚從自己身上轉到群體中,尤其是在教會關顧的見證上面。
保羅更進一步地給我們另一個榜樣:為了福音的緣故,放下了他一切該有的權利。這包括了他的養生收入(9:15)、婚姻家庭(9:5)、使徒權柄(9:2)、自由身份(9:1)、教育文化(9:21)、出身傳統(9:20)…。
保羅用了這句話總結了他的工作態度:「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9:23)
一個自己沒有親身經歷福音好處的人、不能了解為什麼保羅可以放棄了他所有應得的好處、而情願凡自己所行之事,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一個自己親身已經嚐到福音好處的人,應該是不會停留在凡事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好處上面。
我雖然不是像保羅一樣,為了褔音放下了一切;但至少可以從一點小地方開始:我的身份、教育、傳統,都是可以放得下的。
這不是出於律法上的勉強,而是在愛中對祂恩典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