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5:1-6:11

10/3/2017 星期二 歷代志下 5:1-6:11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他必住在幽暗之處。但我已經建造殿宇、作你的居所、為你永遠的住處…是照耶和華所說的、又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殿。」 (代下6:1,2,10)

我大學畢業後在台灣的兩年兵役,是以當裝甲部隊的排長渡過的。當時的裝甲兵,在各樣軍種對抗演習時是常勝軍,所以部隊的士氣高昂。

常勝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我們的指揮官治軍嚴格、戰術總是高人一籌。這位指揮官單名叫天,大家對他又敬又怕;都以「天老爺」稱之。

對我這位外調地方駐防部隊的獨立排長來說,懷著天高皇帝遠的心態,也就把指揮官當成「住在幽暗之處」的神奇人物、敬而遠之。

不料,在一次的實兵對抗演習時,我踫到了這位指揮官;當時心裡七上八下的、深怕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長像溫文而儒雅、言語和譪而不躁;並且對我並沒有什麼指責。

事後我才知道,我的直屬上司、也就是戰車營營長,因演習敗給對方海軍陸戰隊,而受到指揮官的嚴厲處份!

其實在直覺裡,人對於神也存著又敬又怕的心;因為每一個人都知道,如果要仔細追究起來,沒有人能面對神的審判。

在平常的日子中,敬鬼神而遠之;就把神當成住在幽暗之處的那一位吧!

但是,人終究還是無法避免面對幽暗之處的那一刻:「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哀3:6)。

所以,所羅門照耶和華所說的、為耶和華的名建造了殿,並不是因為人要把神從幽暗之處請出來、把祂局限在人可以看到、可以掌握的地方;而是神為了人,把聖潔崇高的自己以聖殿為居所,為要使人能夠看到一個他們有與神同在的實體。

然而,就如那位指揮官對我的溫和,並不是表示他就是一位沒有要求的好好先生;我的營長所受的處份是我絕對無法自己承當的。

耶和華為了彰顯衪的恩慈、以聖殿為居所;但我還是得以敬畏的心來回應祂。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3:1-4:22

10/2/2017 星期一 歷代志下 3:1-4:22

「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代下3:1)

雖然我們常會睹物思情 — 把一件可紀念的物件與我們的感情、經驗聯繫在一起;然而,人對地方的感情卻是更普遍、更直接的。

杜甫的春望:「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就巧妙的把土地、首都、家鄉、與感情連在一起,成為中國人最鍾愛的五言絕句之一。

同樣的,聖殿也是神子民的感情寄托之地,不但對以色列人、甚至對所有的基督徒都有特別的意義。

除此之外,耶和華神自己也非常重視祂子民敬拜之地的選擇:「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申12:5)。原來,不僅是獻祭的內容、程序重要;連獻祭的地點也是不可輕忽的。

但聖經後來是怎麼形容聖殿的地點呢?「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是一再出現的形容詞(代上21:15,21:28, 代下3:1)。

這位阿珥楠倒底是何許人也?為什麼他得到聖經一再的提名呢?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撒下24:16)。

撒母耳記說的「亞勞拿的禾場」,在歷代志則稱為「阿珥楠的禾場」,是同一個地方;這地方有什麼特別之處呢?

這地方是耶和華使者要滅絕耶路撒冷的地方;卻也是後來耶路撒冷建聖殿的地方。

所以,這地方有兩個重要事蹟:第一個是這是耶和華滅命之處,第二個是這是耶和華祝福之處。

從這裡,再一次的讓我們看到:神是完全的公義、也有完全的恩慈。滅命之處、與祝福之處原在同一個地方。

對有些人來說聖殿是滅命之處;但對另一些人來說,那卻是祝福之處。

這個差別就在這人是否知道自己是個犯了罪、得罪了神,是否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和信靠祂。

這個信靠祂的人不正就是你和我嗎?

2015 讀經默想 – 代下35-36章

6/30/2015 星期二 代下35-36章

「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 (代下36:15-17)

歷史學家對朝代的興衰與更替興趣很大,也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去分析,試著找到歷史演變的原因。然而不易達到一個定論,常常還是各說各話,指責對方(或敵國)的機會多一點。

歷代志的最後一章簡潔的敘述了猶大最後三個王:約哈斯(36:1-4)、約雅敬(36:5-10)、和西底家(36:11-14);他們王位的年歲分別是三個月、三個月零十天、與十一年(基本上是個傀儡政權)。可見得國勢下滑的急速。

歷代志對猶大亡國所提供的原因非常的直接:因為他們譏誚耶和華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36:16)。不是因為內憂、也不是由於外患;而是離開了耶和華、又不把握回轉的機會。

這不僅是王的問題、也是全國百姓的問題。所以,壯丁、少男處女、老人白叟在象徵神保守的聖殿喪生,王和眾首領被擄(36:17-20)。

然而,歷代志沒有在悲劇中的失望、和悲傷中結束:「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36:21)」。地土的荒涼是使地土享受安息,安息是為了再起。亡國不是結束,安息後還有再起的盼望。

今天,我怎麼看自己的成功、或失敗?
我可能找到很多原因,但與神的關係在其中嗎?

在失敗後,我能得安息嗎?
我能像但以理一樣(但9:2,3),在盼望中求神應許的實現嗎?

2015 讀經默想 – 代下33-34章

6/29/2015 星期一 代下33-34章

「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纔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 (代下33:12,13)

自以為義是人的通病,這是一個人對正義感的追求、與以自我為中心的天性,兩者結合的現象。

就如,我們讀到了約拿單對大衛的指責:「你就是那人!」(撒下12:7)時,對約拿單的智慧與大衛的罪無法逃避的因境,都禁不住叫好。因為,我們常把自己當成一位看好戲的局外人。但聖經要我們知道的是:我們也是常在罪中而不自覺的人。

瑪拿西是猶大最惡的王之一,他不但拜偶像、甚至還在聖殿的院中築偶像的壇、又使他的兒女經火.又觀兆、用法術、行邪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33:6)。他實在是一位十惡不得赦的大罪人!

照我們對歷代志的印象、惡人就會一惡到底。但出乎意料的是:33章幾乎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載這位惡王的自卑、悔改(33:12-17)。

雖然,他這個悔改是在毫無其他出路之下的行動(31:10,11),而且悔改也不澈底(31:17)。但耶和華仍然允淮他的禱告、接納他的悔改(33:13)。

今天,我是一個自以為義的人嗎?

如果神可以接納瑪拿西的悔改、我還有什麼理由,不把褔音傳給那些我不喜歡的人呢?

2015 讀經默想 – 代下31-32章

6/28/2015 星期天 代下31-32章

「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從三月積起、到七月纔完。」 (代下31:6,7)

做為基督徒的我們,尤其是在這新約時代,強調的是心靈和誠實的敬拜;所以,在金錢的奉獻上,通常我們也不是很講究的。然而,還是有人想知道十一奉獻只是舊約的律法?或是仍然可以做新約的參考呢?

從希西家在歷代志下31章,奉獻的例子中,或許可以找到一些奉獻的原則、和這個問題的答案。

甘心樂意地在財務、金錢的奉獻,是發生在除掉心中的偶像之後(31:1)。
奉獻的開始是在事奉的人到位了以後(31:2)。先有人、再有金費;這是與世界上先有錢、再找人辦事的次序完全相反的。
領導的人以身做則,在奉獻上的大方、及好榜樣是起帶頭作用的關鍵(31:3)。
領導的人要把這些需要,不但給百姓有清楚的解釋及教導、也需有要求 (31:4) 。
百姓的回應是漸進的,從小的(初熟五穀)開始、到各物(包括牛羊,31:5,6) 。
百姓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做到完全的十一奉獻(三月起到七月纔完,31:7) 。
當百姓都能做到十一奉獻時,祭司不但喫飽、且剩下的甚多(31:10)。可見得百姓也得為先前祭司不夠的問題(29:34),要負一份的責任。
照十一奉獻以後的現象是:「凡他所行的、無論是辦神殿的事、是遵律法守誡命、是尋求他的神、都是盡心去行、無不亨通」(31:21)。

今天,我對金錢奉獻的觀念是如何?還需要遵守十一奉獻嗎?

我對金錢奉獻的實際做法如何?憑著當時的感動、習慣的養成、還是兩者都有?

我對今天各處傳道人、宣教士的缺乏是否也要負一份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