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015 星期五 書23-24章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書23 : 15)
人的一生要做很多或大、或小的選擇。這些的選擇決定了人的一生。
有時候自己認為是重要的選擇,後來發現,其實那與後來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反之,有些自己認為不經意的選擇,倒成為生命中決定的因素。
約書亞臨終前召集百姓,留下遺言。他提醒以色列人,在他離世之前,要做一個重大的抉擇:他們可以選擇:(1) 事奉耶和華,(2) 事奉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3) 事奉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
耶和華在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他們或聽列祖說過、或是親眼看過(23:2-13)。
那是透過摩西、和約書亞的帶領,但是現在帶領的人要走了、環境將要不同了。現在這是每一個個人、每一個家庭自己做選擇的時候了!
色列人的選擇應該是不難的。但約書亞似乎給他們很多難處(23:19-27) 。他的意思是要他們謹慎的做個選擇、堅守他們的選擇。同時,把他自己的選擇告訴他們:「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這是我、和我家的選擇。從我開始、貫徹在我整個的家族中。我不但要為自己負責,也要帶領我的家庭來事奉耶和華。我是主導、我是榜樣,我的家來跟從。
這是與我們現代文化非常不一樣的—在教會裏、甚至在牧師、傳道人中間,家庭總是排在第一位。家裏的事最重要、和睦的家庭是必需傾力以赴的,這幾乎是天經正義的道理。
接下來,可能是工作,必竟那是生存的本能。如果行有餘力的話,再來談讀經、禱告、和事奉。
可是,約書亞告訴我們,要選擇一個正確的次序:我先事奉耶和華、才可能帶動我家來事奉耶和華。這不是可以輕忽的決定,不可以等到我家事奉耶和華以後、我再來事奉耶和華。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7-39) 我信得過牠的話嗎?
信從耶穌、做主門徒,在我的觀念裏是個大決定、或是個小決定?
信從耶穌、做主門徒,在我的生命中產生了多少的影響?
是真的、像聖經中描寫那麼大的影響嗎?為什麼不是呢?
我是帶領全家事奉耶和華的人?
或是讓全家阻礙我事奉耶和華的人?
還是等著全家帶事奉耶和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