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士師記 1:1-36

6/5/2017 星期一 士師記 1:1-36

「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 (士1 : 19)

我第一次聽到亞米念主義的時候,覺得很新鮮、也很好奇。

之後,再多次接觸了加爾文主義、及亞米念主義之間的分歧,才知道那是神學上的重大議題。

在多讀的同時,也覺得愈來愈頭痛;因為似乎兩邊都有道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該讚成那一邊?

事實上,神的預定、或是人的選擇的難題,不僅在救恩這個問題上;在生活中大小的遭遇、都可以用這個原則來審視。

就像以色列各族到了迦南地後,「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是很合理的一句話。

但為什麼猶大「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呢?不是明明有耶和華的同在啊!

聖經給我們的答案是:「因為他們(迦南地平原的居民)有鐵車」。

這似乎是說:猶大能趕出山地的居民,是神的揀選;猶大不能趕出平地的居民,是人的責任(或環境的限制)。

所以,我們的結論可以是:耶和華與猶大同在是事實、是必要條件;但人也有他自己的責任,在現實環境的困難中,要以信靠神的心來克服環境的限制。

以色列人在進迦南地時,信心的路還沒有走完;不能完全的趕出當地的居民,是他們信心的不足、不是耶和華的膀臂縮短了。

同樣的,今天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也只是我們信心路程的開始;我們還是得每一天從神支取靠信心過一個順服的生活。

這樣看來,神預定的揀選、和人信心的回應是缺一不可的了。

2015 讀經默想 – 士20-21章

4/13/2015 星期一 士20-21章

「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 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士21:2,3)

義和團運動可以說是中國近代史上最令人痛心的一章。

除了無數的百姓喪身之外,有三萬多中國基督徒、連同二百以上的西方宣教士被殺。八國聯軍火燒了圓明園、4.5億兩白銀的「庚子賠款」更是一個難以磨減的國恥記號。

一個說法是清庭之所以宣戰的原因:慈禧在御前會議時得了個假照會,認為外國因拳亂,要求她歸政於光緒。她就藉此召義和團入京向洋人開戰,因而帶給中國這無比的傷害。

這種用個人的手段、為了個人的利益,不惜以整個國家民族的前途做賭注的事,在士師記19-21章也有類似的記載。不同的是,這不是位高官、領袖,卻是一個無名的名利末人。

這位利末人的家庭是破裂的:他多妻(19:1)、不守律法(19:2,3)、貪好享受(19:4-9)、沒有常識、任意而行(19:10)。

他的品格是極度低落:不在乎他的妾、竟同基比亞的匪徒一般,不把自己的妾當人來看(19:25)。

他的內心邪惡、他的行為令人髮指:如果他的妾在旅途中還一息尚存的話,他該是惟一知道妾何時死亡的人;但他似乎一點也不在乎(19:27,28)。他到家之後,他拿起刀來有條不紊地將自己的妾切成十二塊(19:29)。利未人的職責是切割祭物,但他竟然把所受的訓練,用來切割自己的妾!

他用殘酷的方式來發洩自己的挫敗,並且引發整個以色列的激憤(19:30),帶來了滅族的內戰(21:2,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21:3)是以色列人在事後,放聲痛哭時所問的問題。

為什麼?士師記給我們一個答案:「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21:25)

這不僅是這位無名的、邪惡的利末人的問題;也是當時每一位以色列人的問題。這位無名士也就可能是任何人。也可以說,這位無名士就代表了當時的每一個人。

今天,我們可以很方便的把庚子賠款歸罪於慈禧太后;但在1901年的那時,「中國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也是一個很恰當的寫照。

求神來監察我的心思意念,讓我知道在我的內心裏,誰是我的王?
神啊!沒有你的生命是多麼的可怕,我沒有辨法過一天你不在我生命中做主、做王的生活。

2015 讀經默想 – 士18-19章

4/12/2015 星期天 士18-19章

「…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罷、我們必以你為父、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裡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 (士18:19,20)

許多時候,當一件悲劇發生了以後,檢討、爭辯都集中在這是誰的責任?是犯罪的人本身呢?還是他的環境?

美國是一個非常看重環境的影響、而不強調個人責任的國家。比如,在1981年行刺里根(雷根)總統的Hinckley被判無罪。他的理由是社會、及環境使他的神智不清,所以,他不能負行刺總統的責任。

反過來說,中國的文化是強調個人的責任、而不看重環境的因素。這從我們從小就知道要做個「中流砥柱」的人,而不可以做「隨波遂流」的人,看出來。

聖經卻不是偏向任何一邊。從大的方面來看,國家、社會、和帶領的人(祭司)有明顯的責任把百姓帶到敬畏神的道路上;但每一個人也有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5)。

士師記中的米迦事件就是一個例子。「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17:6,18:1)是整個國家的光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祭司根本沒盡到帶領百姓到神面前的責任。

這位為處處為自己利益著想的利未人(17:7),聖經在最後才公開他真正的出生、族譜:「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18:30) 。

這麼好的出生、這麼榮耀的祖父;在短短的三代之後竟然敗壞到這樣子的程度,這實在叫人扼腕而嘆!

另一方面,家教的失敗、溺愛的母親(17:2-5),教出來的是一個用錢來買祭司的兒子(17:7-13)。

祭司肯麼可能被買呢?因為他窮、在家鄉找不到可以吃、住的地方(17:7,8)。顯然的,以色列中每一個的個人,都沒有做到律法上供應祭司的要求。

當祭司可以被買了以後,市場的供需就決定了祭司的去留及價錢。所以,但人以高價從米迦手中買走約拿單是一點也不奇怪的事。(18:14-26)

同時,本應把平安來帶給人的祭司,帶來的反而是城毀、人亡。(18:27,28)

今天,我是一個隨波遂流的人呢?還是個中流砥柱的人?
對於社會的亂相,我的責任是什麼?我做為君遵祭司的責任是什麼?
我帶給人的是平安、還是災禍?

我對以福音養生的人(林前9:14)的態度如何?
我的錢可能主導神的事工嗎?

2015 讀經默想 – 士16-17章

4/11/2015 星期六 士16-17章

「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士16:20)

人的學習大多數是經過理解、再應用,這種從心智到行動的學習,是有比較穩固的基礎。

另外一種學習的方式是先做再學、或邊做邊學,從經驗中推斷原則。當今心理學家所提出的「行為修正法」就是以獎勵、來誘導行為上的改變。

雖然,這種方法在邏輯上並不見得會是合理的。但久而久之,人會把行為與獎勵連在一起,行為就改變了。事實上,馬戲團的動物表演,也是這樣訓練出來的。

參孫就陷在這種以經歷來做結論的錯誤裏。「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16:17b):他把力氣與他的頭髮連在一起。

是的,這是他的經驗;但是他沒有想到真正的原因是那上半句:「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16:17a)。他的恩賜、能力是從神來的,他的長頭髮只是一個歸於神、依靠神的表徵而己。

一旦因果關係搞反了,經驗所得的結論就不見得一直能行得通。神似乎也幽默:既然參孫這麼以為,在他的一生中,他的力氣竟然真的與他的頭髮有關。但是,如果我們也以為參孫力氣的來源是他的頭髮;那就可能是誤會了聖經的原意。

「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16:20)是多麼悲慘的一句話。他的髮綹被剪掉了、他的力氣離開了他,但真正的原因是耶和華已經離開他;而他卻不知道。

今天,也有不少人把事奉的經驗當成屬靈的真理。最明顯的可能是屬於過份強調公式化的神跡、醫治、及聖靈充滿。

這些經驗是可貴的,但它們不是可以用制式的步驟去得到的。

我的信心是建立在真理上、還是從經驗中歸納出來的?
我要怎麼避免「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的慘劇?
我的事奉是靠經驗、還是每一次都靠神的同在?

主自己

前所要是祝福,今所要是主;前所憑是感覺,今靠主言語;
前所要是恩賜,今要賜恩主;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

前我忙於計劃,今專心祈求;前我非常掛慮,今有主眷佑;
前我隨己所欲,今聽主訓語;前我不住求問,今常讚美主。

前是自己作工,今靠主工作;前我欲利用主,今讓主用我;
前我尋求能力,今要全能主;前為自己勞碌,今為主而活。

2015 讀經默想 – 士13-15章

4/10/2015 星期五 士13-15章

「參孫對他們說、喫的從喫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士14:14)

初讀到參孫的一生,似乎是一場英雄的悲劇。但稍微思考一下,就知道這個悲劇卻是他自己造成的。

聖經記載他的第一件事蹟,就可以用弄巧成拙來形容。

參孫的巧是神給的恩賜:他一出生,就有非常明確的目的(13:5)。他力氣大、又勇敢(14:6);他聰明、有巧思(14:14);他擅長獵獸(15:3)、他撓勇善戰(15:16)…這些原來都為了實現神所負與的使命而有的。

可惜的是參孫無法謹慎(13:4)、不知道控制自我(14:1,5),把崇耀的身份(拿細耳人的誓)當成隨手可棄的方便(14:9)。他隨著眼目的情慾,尋找自己的喜悅(14:1-3)。

參孫為了顯示他的恩賜,情願把婚姻、自己和妻子的生命置於險境。在婚禮上,他為了炫燿自己的能力和聰明,把違反拿細耳身份人的事拿來當謎語(14:14)。不但破壞了婚禮上喜樂的氣氛,而且逼著新娘與自己作對(17:15) ,使她在七日的筵宴中啼哭不停(14:16)。

到後來,將要過門的媳婦沒得到、反被岳父給了在婚禮中陪伴他的人 (15:2) 。他試圖炫耀自己的男性氣概,但卻得到無盡的沮喪。弄巧成拙,這是多麼大的諷刺!

參孫誤用耶和華所賜的恩賜,不但不聽從父母(14:3),更因自己的不當冒險,而破壞父母、家人的聖潔(14:9)。沒有人知道他在做甚麼,更遑論承認他的做領袖身分(15:11-13)。

參孫的屬靈生命極其貧乏,他非但沒有將榮耀歸給耶和華, 還高一再傲地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15:7,11)。他的生命表現了最大程度的不順服。

參孫的一生告訴了我什麼?
我生命的目的是什麼?我有什麼恩賜?
我把多少恩賜來榮耀自己?把多少恩賜來榮耀神?
我能順服聖靈的帶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