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2015 星期二 撒上14章
「掃羅執掌以色列的國權、常常攻擊他四圍的一切仇敵、就是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和瑣巴諸王、並非利士人.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 掃羅平生常與非利士人大大爭戰.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 (撒上14:47,52)
在工商發達的社會中,人的聲譽、薪資、和報酬都基於他工作的果效。只要一個人負責的項目有成效,錢財、升遷是接著而來的。
但只要有職場經驗的人都知道:有些所謂的成功人士,他們的成效是因為人厲害、精明、會搶功勞而來的。對這些人,我們都情願敬而遠之。畢竟,一個有好人品的人,才是我們願意結交的對象。
如果我們只看撒母耳記上14章的結論;照今日社會的標準,掃羅應該是一個很成功、很有戰績的王:「…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14:47,52)
但是,這似乎與14章的前面的記載不太相稱。對戰勝非利士人的一戰,其實是約拿單的功勞。
從戰役的一開始,就是約拿單的主動 (14:1-16) 。掃羅不但渾然不覺戰事的開始,還得在調察了以後,才知道出去的是約拿單(14:17-19)。他所做的只是在非利士人開始潰敗了之後,乘盛追擊(14:20-23)。
在追擊非利士人的時候,掃羅做了一件蠢事:命令百姓起誓不準吃東西(14:24-26)。只有約拿單不知道這個誓,違反了掃羅的命令(14:27-30)。
之後,掃羅又為百姓吃了帶血的肉,而大發雷霆(14:31-35)。他表面上非常敬虔:為了神不回答他是否該繼續追趕非利士人,他要水落石出地查出誰犯了罪(14:37-42)。
在查出是自己親身兒子約拿單吃了蜂蜜後,掃羅又大義滅親地要處死約拿單(14:43,44)。只有在百姓集體抗議之下,眾怒難犯之後、他就不了了之地班師回朝,反而坐失了追趕非利士人的機會(14:45,46)。
掃羅似乎總是慢了半拍,在不該做的事上大作文章。
總結一下14章的記載:倒底是誰「救了以色列人脫離搶掠他們之人的手」(14:48)?可能是約拿單,或是約押(14:50);卻不像是掃羅。但最有可能的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14:23)。
今天,我看重的是我工作的果效、還是我的品格?
我會不會拿屬靈的外表來遮掩我信心的不足、或判斷力的缺乏呢?
我有可能為了搶功勞,佔據了他人的成果、甚至奪取了神的榮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