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018 星期五 以賽亞 3:1-5:17
「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甚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 (賽5:3,4)
前幾年,我連絡到一位40年未見的同學。同時,有個機會在加州葡萄園收成的時節 — 九月初,與妻女到他家的葡萄園幫忙收那年的葡萄。
我們從清晨六點開始,勤奮工作、不曾有一點休息的機會。直到下午二點多,幾乎是精疲力盡之後,才能停下來歇口氣!
看到幾個上百加侖的釀酒桶內裝著滿滿壓碎了的葡萄,葡萄汁的香醇之味一陣陣地撲鼻而來。這時,大略的可以體會到一些主人對葡萄園一年愛心的經營所付的代價、和收葡萄的喜樂。
「他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又鑿出壓酒池.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5:2)。 園主對這葡萄園的失望是可以了解的。
原來,這個「葡萄園之歌」的園主就是耶和華自己,衪所栽種的葡萄園是猶大人,野葡萄是猶大人的現狀。
為什麼要問猶大人、要猶大人來斷定是非呢?這就像要被告來做陪審團的一員,不合理!
難到耶和華真的像是一位恨不得馬上丟下最重刑期的法官嗎?不可能!
那為什麼要猶大人來審判他們自己呢?
是不是一個在罪中的人,常常不能從一個客觀的角度來檢試自己的行為呢?
是不是耶和華的心意不是真正的要降災禍呢?(5:5,6,18-39)
如果不能在這裏體會到耶和華偉大的寬容與恩慈,我就還沒讀懂這首詩。
守律法不只是因為僅僅要求存活而己(申30:19), 而是因為我愛神,因祂先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