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2015 星期一 耶22-23章
「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神的言語。」(23:35,36)
屬靈的事、和屬靈的人都是很吸引人的;我们都希望能多知道一點屬靈的事,也希望能多像屬靈的人一樣有許多的屬靈洞見。
這些都不是不好的事、就像耶利米當代的百姓一樣,他們有固定的宗教生活,聖殿、先知、祭司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然而,問題就在這只是他們生活的一部份,而不是最重要的那一部份。他們有屬靈的外表、卻缺少了屬靈的實質。
因為,耶和華的話對他們的生活產生不了任何的實際作用。這從社會上的不公義(22:3)、和敬拜中的不專一(22:9)可以看得出來。
所以,神也套用了他們習慣的話來諷刺他們:「耶和華回答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23:35),這是人們常彼此問的話。好像是很關心、在意耶和華說的話。
但是,那只是用來肯定自己所習慣的生活方式、求更多的祝福;並沒有誠意的願意讓神參與在自己生命的改變中。
在23:36的小字中是這樣寫的:「重擔和默示原文同」。原來,百姓要問的是神的默示;但是耶和華給的不是默示;而是重擔!因為,他們謬用了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的言語!
今天,我對神的話不是沒有興趣、否則我不會讀經默想;但是,我以什麼態度來對待神的話呢?
聽聽說說的滿足我的好奇心?
急急忙忙的尋找神對我的背書?
還是,恭恭敬敬的準備領受神的教訓、督責;使我歸正、教導我學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