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16:13-28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太16:24-26)
據統計,在過去15年間,美國的自殺比例增加了24%。這不僅是青年、成年人(15-34歲)的問題;連壯年人(35-64歲)的美國的自殺比例增加了30%以上。
這些數據只是自殺成功的例子。其實,嚐試自殺與自殺成功的比率大約為24:1;而曾有自殺念頭的人應該是更多;只是難以找到數據而已!
為什麼現代美國人,在一個物質環境最豐富、醫護資源最先進的社會中,仍然不能降低人想要自殺的念頭呢?
可見得人有比物質、健康更深、更大的需要。這就是對完美、永恆的追求。
聖經用「生命」來代表這深刻的屬靈需要:「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 一個生命的價值高於全世界的財物。
那麼,什麼是人所追求的「永恆完美的生命」呢?
那就是回到起初神的創造、人還沒有犯罪的形象。
然而,人犯了罪、陷在其中而無法自拔是一個不能否定的事實。
耶穌上了十字架、冼清了我們的罪也是事實。
但是,罪的冼清(稱義)、並不表示我們從此就可以不再犯罪(成聖)了;這更是事實。
所以,主耶穌在彼得認識祂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16:16)之後,就給門徒們一個進深的功課:十字架的道理。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肉體必需每天被冶死、撒但必需每天被抵擋、世界必需每天被治服、屬靈的爭戰也必需每天被舉起。
如果我們在主耶穌的復活得勝上得榮;那在主耶穌的十架受苦上也該有份。
只是,主耶穌的受苦是為了我的罪;我跟隨主耶穌的受苦腳蹤,卻是為了治服我自己的老我。
這是一個滿有盼望及喜樂的過程,是賺得全世界所比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