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2019 星期四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加福音6:38)
「為富不仁,為仁不富」是孟子回答滕文公來求問富國之道的話,原先是出論自治國之道,但後人也常把它應用在個人上面。
雖然在一般人的邏輯:大方、仁愛的人大都不是富裕的;因為一個人如果手頭太鬆、出手大方,他的錢早在使他富裕之先、就揮霍掉了,那他能成為富人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
但是在個人的經歷中,當心甘情願的給出去時、那時一定是先覺得自己是個有福的人:我衣食不缺、家庭和樂、更有許多一同服事主的弟兄弟姊妹在身邊;所以錢財對我的吸引力就不再那麼大、給的牽掛就更少了。
然而,當有一個物質上的慾望時,不論是想換一個車、或出遠門旅遊,心中就突然覺得為什麼別人可以開新車、但我卻只能修補這二十多年的老車呢?為什麼別人可以常常旅遊世界、但我卻得躊躇的三思後還不敢買機票呢?這時,我突然覺得窮、也下不了手給人了!
可見得要給人的先前條件是感覺到自己的豐富,而不是「為仁不富」、也不是為了想要從別人身上得更大的好處所放的投資。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那位給我們的、從開始到末了都是神。因為我們的天賦、環境、際遇…沒有一項是自己可以掌控的,除了存感恩的心領受之外,我們沒有任何吹噓的本錢。
在感恩之中給人、就是把我們從神得來的給人;神也答應我們:「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倒在懷裡、就是拿不動了、想不要也不行。
這不是划算與否的經濟算盤、而是一個屬靈人的心裡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