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1:1-4

6/5/2019 星期三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 (路加福音 11:1)

聖經中除了這一次有個門徒自動的到主耶穌面前、求祂教門徒們禱告之外,似乎都是主耶穌主動的在教門徒們、而不是門徒來求那一方面需要有特別的教導。

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師生關係,連約翰教導都他的門徒禱告,但為什麼主耶穌不教他們禱告呢?

是不是因為主耶穌自己就是三位一體的真神,當時門徒們天天跟主耶穌在一起、跟衪談話、看衪做事;他們心裡想的、嘴巴要說的、手腳該做的,主耶穌都知道、也告訴他們了;那豈不是就已經完全了禱告的目的和內容了!他們這還需要禱告嗎?

當然,那位門徒當時是該還沒有這種的認識和體驗;但從他問這句話的時候是在主耶穌自己禱告完了之後,可以想像得到這不僅是他的好奇心、也有他沒說出來的目的。

因為耶穌的禱告不但是經常的、也是常在做工之前、之後禱告(可1:35) ;所以門徒把主耶穌的禱告和主耶穌傳道的果效連在一起、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們在接下來的主禱文中、卻不容易找到禱告和做主工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如果說有,那只能說穩藏在最前面的:「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1:2)

主禱文的內容反而多在個人上:「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11:3,4)

這怎麼說呢?在想有果效、有能力的服事之前;重要的還是要在我們自己:我這個器皿能夠被神好好的用嗎?

在把我今世的憂慮放開之前(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在把我人際的關係處理好之前(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在把我對罪的纏累擺脫之前(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有效的服事是很不容易達到的!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0:38-42

6/42019 星期二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路加福音 10:41,42)

不論是經由聽講道、或讀參考書,馬大為事奉主忙亂煩擾、而馬利亞安卻安靜坐在耶穌腳前的對比,是許多基督徒耳熟能詳的故事。我們的第一印象大部分是耶穌總結的那句話:「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於是,在聚會的時候,我們直覺上都寧願做在大堂裡面聽講道,而不願在外面為了其他的服事忙亂;總覺得聽講道還是比做事屬靈。

然而,當我把上文與這個故事連起來的時候,對路加福音在事件前後次序的安排、似乎文多了一點比較平和、穩重的感受。

因為這個故事的前文是律法師來問永生的事、主耶穌沒有給他直接的回答;只是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告訴他、行律法的困難。但主耶穌給他的結論就是:「你去照樣行吧!」

可見的主耶穌是看重律法的、但祂更看重的是把律法行得出來。而路加福音緊接著就記載了馬利亞接主耶穌到她自己家裡、伺候主耶穌、和與衪同來的人。

如此看來、馬大是真正的做到那位律法師做不到的事了:既愛神、又愛人;既事奉神、又事奉人。

就是在這種場景之下、馬大對主耶穌抱怨她的妺妺馬利亞不來幫忙她招待客人;而主耶穌對她的回答是既直接、又娓婉的:「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所以,我們應該有把握說,雖然主耶穌說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但衪並沒有責備馬大的事奉;必竟事奉還是重要、也是必需的。

但在這些必需之中,好撒瑪利亞人的善心、與馬利亞放下了家務事,都是與當時社會對他們所習慣的角色不同。

所以,照著律法而行(做事、事奉);但那衝破社會傳統模式的照著律法而行、是主耶穌期待和獎賞的。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0:29-37

6/3/2019 星期一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路10:33)

看到一件不幸的事,人總會有些同情心的;就如中國人所說的「側隱之心,人皆有之」。

但如果像孟子一樣,只憑這一點,就論定人性本為善;就有失於偏頗了。

聖經不問一個人是否有同情心,而是問他有没有同情心之後的行動。

耶穌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沒有講到那二個見死不救的祭司、和利末人的心裡狀況,只說他門從另一邊繞過去了。

我相信他們還是有同情心的,只是估計了一下當時的狀况,就選擇了視而不見的作法。他們是可以找到足夠的理由來消滅從同情心來的感動的。

因為這個被強盜打傷的人有很大的需要:他需要水、需要療傷、需要食物、需要住宿、需要保護、需要友情、需要關心;這不是一點側隱之心就可解決的問題。

但是,只有這位好撒瑪利亞人看見他,就動了慈心,「動了慈心」原義是胃腸絞動,直通心腸的一個深刻的感覺。不但有深刻的感情、也帶有強烈的意志。

所以,位好撒瑪利亞人所行的不只是由於一時的衝動,而且也是意志上完全的負責及承擔。

耶穌看見我們,對我們就是同樣的動了慈心:衪知道有許多人雖然脚上沾著衪在十字架上為他們所流的血,他們還是排斥祂。

許多人情願再有更多的理由、留在罪中;衪還是願意把衪的生命為他們捨了。

有很多的宗教都勸人行善;用的是功利、陰德、回報做為它的動力。

基督徒行善卻是因為我們已經得了基督的生命;白白的得的多,我們就可能白白的捨的多。

基督明知得衪好處的十之八九都不會感謝衪;衪還是照樣給。

我們給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在喜樂中從基督來的豐盛。這就是愛神愛人的秘訣!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0:25-28

6/2/2019 星期日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路加福音 10:27,28)

孟子在告子篇講了一個故事:有個人向棋藝大師使奕秋學棋,他找對了人、但卻不好好的聽、還想用自己的老方法。

有一天,當老師在教的時候,他心卻跑到別的地方去了:「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

也就是說,外表看起來、他好像在聽;但他心裡想的是,有隻大鳥要飛來、我得趕快拿弓箭去射下這隻鳥。

讀到了這位律法師來請教主耶穌有關永生的事(10:25-37)時,不免就令我想到「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的這一個人。

這位律法師找對了人(主耶穌)來問他的問題,可惜的是他問的問題本身就有邏輯上的錯誤:「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生?」(10:25)

關心永生是一件好事,但一個人之可以承受永生、卻不是他可以「做什麼」才得到的結果;因為,永生完全是神的作為,人再做什麼樣的努力、也不配承受永生的。

主耶穌知道他這個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因此用他的句子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10:26)

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真是百分之百的標準答案!

所以,主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但接下去的話才是關鍵:「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因為,誰能真正的做到「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呢?

但那律法師沒聽懂主耶穌的話,他還要再問:「誰是我的鄰舍呢?」;好像在說:我能愛鄰舍如同自己、但問題是我不知道我的鄰舍是誰!

在另一個很長的比喻之後,主耶穌又照著他的話做結論:「你去照樣行罷!」

他去行了嗎?聖經沒記載。但我們呢?

今天還是有不少的基督徒在用好行為來證明自己是值得永生的;但我們都自己心裡明白:如果不是主耶穌寶血的遮蔽、聖靈的大能,我們無法靠自己的意志與能力去行律法的。

你去照樣行罷 — 這的確很難。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0:21-24

6/1/2019 星期六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路加福音 10:21)

在部隊裡演習作戰、或在公司行號出門參展,每當有一個重大事件發生的時候,不但在事前要先做準備,事情的當時要全力以赴;事後還必需得有一個回顧和檢討。

路加福音在主耶穌在差遣七十個人到各城各地去傳道這件事的記載、也有類似的過程。

首先是差遣之前的準備、與勉勵(10:1-16);接下來是全力以赴的執行、以及成效的報告(10:17) ;最後就是主耶穌對此行的檢討(10:18-20)、與結論(10:21-24)。

對那七十個被差遣的門徒來說,使他們印象深刻的是耶穌的名是如何的有效、連鬼也服了他們。(10:17)

然而,主耶穌所看重的、不全然是他們工作的果效;而是這場神國的能力、與撒但勢力的爭戰。(10:18,29)

那七十個門徒除了為他們自己成功的工作果效歡喜快樂之外(10:17),最重要的還是要珍惜當審判來到的時候,自己是屬於神國而歡喜快樂(10:20);因為、對個人來說,沒有其他的任何一件事、是比這個更重要的了。

這不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也是非常淺顯易懂的;但許多人還是不肯相信、認為永生、得救、進神國這些事、都是非常難懂、也是不容易做到的。

於是這些人就用自己的想像、努力憑著自己的力量、來做一些他們認為自己是值得神給永生的事。

主耶穌說這種人是聰明通達的人、然而,他們的名字不記在天上;反而是用單純像嬰孩的信心、來接受主耶穌福音的人,很快、也很容易就懂得福音。

天父的救贖計劃、主耶穌的救贖行動、聖靈使人對救贖的回應,三位一體的神在這段行動的總結都同樣的參與、同樣的歡樂。(10:21)

今天,我們這些被神揀選的人、也可以像主耶穌一樣的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阿、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