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加拉太書 2:20,21

5/3/2016 星期二 加拉太書 2:20,21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2:20)

人生在世上的勞苦嘆息,不只是因為世界給的挑戰、或環境上的困難;而且更是由於自我的掙扎。

因為外在的難處、可以靠外來的力量解決;而自我的掙扎,必需要從自己裏面的釋放而來。

就像先知約拿明明知道神的差遣,但卻千方百計地逃避神的呼召。他逃避的難道只是神嗎?豈不也是在逃避他自己!(拿4:3)

其實,我們也不見得比約拿好多少。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是我們羨慕的品格;但生活裏卻常在爭競、忌恨、惱怒、紛爭、嫉妒中蹒跚而行。

難怪使徒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7:18,19)

感謝主!我們的這個掙扎在主耶穌的十字架上,已經解決了。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是保羅個人的經歷、也是我們的心聲。

所以,當我們在善惡之間徘徊的時候,在言行舉止上有犯罪傾向的時候,「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是我的宣告、也是我們戰勝肉體的一個最有力的武器。

這不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這乃是福音的本質– 信心,信神的兒子、信他愛我、信他為我捨己,信我今天肉身活著的原因是他已為我復活了!

2016讀經默想 — 加拉太書 2:1-19

5/2/2016 星期一 加拉太書 2:1-19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加2:11)

許多人的得救見證中都提到了原來爭競、爆躁的個性,在接受耶穌為主之後就改變了。

但是不是基督徒應該在凡事上都溫柔、良善呢?

主耶穌在差門徒傳道時,要他們「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要防備人。」(太10:16,17)

可見得,在這混亂的世界中,只有溫柔、馴良是不夠的;防人之心不可無。

防備人是需要有正確的判斷力、能分辯是非,靈巧地把防備之心用在該用的地方;否則草木皆兵、過份仔細,反而失了做見證、傳褔音的機會。

門徒是委身、帶情感、也願意在困難的情況中做個正確的判斷的。

在一般事情的處理方法上,可以不堅持己見;但在福音最核心的真理上,卻是不能妥協的。

對於使徒彼得來說,猶太人的傳統和猶太人身份上的認定,是他根深蒂固本質的一部份。

但在與外邦人的基督徒相處時,這些猶太人身份上的認定反、而成為違背福音真理的包袱。

一個人要改變他根深蒂固的本質觀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保羅把自己溫柔、良善的一面放下,毫不留情面的當面抵擋彼得。

聖經沒有記載彼得當時是怎麼樣找台階下的,但是從他後來對保羅的評語:「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5,16),我們可以知道,他們的同工關係、彼此之間的敬重,並沒有因此受損。

平常我們要馴良像鴿子,但在基本教義的堅持上,有時候,一場火爆的對應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凡事鑑察、分辯、做出判斷仍是我們取捨的標準。

2016讀經默想 — 加拉太書 1章

5/1/2016 星期日 加拉太書 1章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加 1:8,9)

傳福音是基督徒的本份、也是一件喜樂的事。但傳福音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工作。

這不容易不僅是因為對方是否願意聽、會不會接受,完全不在我的把握中而已;更困難的是:我是否把福音講的對、講的完全了!

因為,或由於我的時間不夠、或我的口語不清楚、或我對他缺乏了解,以致於對方不能接受;這固然是可惜、但這還不算太差。求主憐憫,或許他下一次還有再聽的機會。

然而,最糟的是:如果他自以為信了,但是因為我講的不清楚、把傳福的內容沒有說的完全;那我豈不是給他一個假的安全感、錯誤的信仰、不正確的福音呢?

「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前2:16)是的,這是多麼大的責任,誰能當得起呢?

難道這責任太大了,我就可以把它推給別人嗎?

不是的!首先、我自己得要清清楚楚的了解主耶穌福音的內容是什麼;其次、我也得要知道要如何的把正確、完整的福音講清楚;再者、我得先知道對方可能的難處、可能的誤解在那裏,使我可以先小心預防。

使徒保羅對他向加拉太人先前所傳的福音是這麼有把握,以致於他可以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8)

同樣的,保羅對加拉太人起初了解福音的程度也很有信心:「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1:9)

雖然,加拉太人後來因別人的攪擾,有走歪的危險(這就是加拉太書的內容);但福音的完整性、和正確性的重要,是對每一位基督徒很好的提醒。

2016讀經默想 — 哥林多後書 12:11-13:14

4/30/2016 星期六 哥林多後書 12:11-13: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林後12:14,15)

北美華人教會所遇到一個共同的難題之一就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孩子們,在大學畢業、成家、做事之後,情願到美國教會、亞裔教會、或韓國教會,少有回到自己成長的教會。

語言、文化上的隔膜可能是一個因素;但有些卻是在中文堂的我們不容易自覺的偏差。

第一代華人一方面覺得第二代在教會中很難被扶起來;但在另外一方面卻不給他們足夠的信任與委託,處處要他們聽話。

有一次在冬令會聽講員談到這個題目時,他舉了他所事奉的教會的這個例子:

在教堂擴建工程計劃開始時,有些弟兄姊妹很不高興,因為把新空間的絕大部份讓英文部與青少年使用、只把最老舊的空間留給中文堂。

這位講員就用「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這句話勸勉弟兄姊妹,就這樣的化解了一個難題。

同樣的,做為一個傳福音的使者,我們也不需要太計較自己時間、精力、和金錢上的花費。

就把自己當成一個屬靈上為父、為母的人,豈不是又快樂、又榮耀的事嗎?

使徒保羅為了哥林多教會的造就、和教導,打算第三次到他們那裡去。這旅程的花費是哥林多教會該負擔的;但保羅甘心樂意為他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這不但是做在傳福音上(在福音中生了他們)、也是在餵養上(在福音中養育他們)。

如此看來,做一位屬靈的父母、與肉身的父母所要花的時間、和金錢是不相上下的。

然而,就像成熟懂事的子女能帶給父母無比的快樂一樣,看到屬靈子女的茁壯、成長時,也一定會覺得:這些投資是值得的!

2016讀經默想 — 哥林多後書 11:16-12:10

4/29/2016 星期五 哥林多後書 11:16-12:10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林後11:29,30)

小時候喜歡看英雄的故事,不但是因為英雄的事蹟吸引人,也因為在幻想中、可以把自己投影到故事裏。

然而隨著年歲的漸長,英雄故事對我的吸引力不再有了。

這不是因為自己英雄夢的破滅;而是知道人生命中的許多難處,並不是剛強就可解決的;反而是在軟弱、跌倒之後的韌性是能夠立足的原因。

向神承認自己的軟弱容易、對人訴說自己的軟弱卻很困難。

然而,人還是需要旁人的了解與接納。

即然向人承認自己的軟弱難,又有被人了解與接納的需要,怎麼辦呢?

使徒保羅的牧者心腸是我即羨慕、雖學得不好、但很想效法的:「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接著他把他的軟弱在12:1-10描寫的非常清楚。

好牧人不是以英雄的姿態出現、而是他與羊群的認同。

他軟弱是因為他的羊軟弱。他的羊不知道要如何描述自己的軟弱,他就先承認自己的軟弱。

因為,好牧人藉著他的軟弱,把他軟弱的羊帶到大牧者—耶穌的面前。

好牧人為了他的羊擔心:「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這個焦急的原意是反胃、嘔酸。

對於一個長年在胃疾中受苦的我,可以稍稍體會到保羅反胃、漲氣時坐立不安的難受。

在這個現實的世界裏,哪兒能找到願意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的人呢?

要不是耶穌的愛激勵了保羅,他會這樣去做嗎?

我羨慕好牧人的工作嗎?耶穌的愛在什麼地方激勵了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