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2017 星期六 王上 11:1-43
「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 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 (王上11:1-3,9)
英國文豪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名著《四種愛》中提到:第一種愛是親情、 第二種愛是友誼、第三種愛是愛情、第四種愛是神的聖愛。
其中最高、最神聖的愛是神的愛。當其他三種愛昇華到聖愛時,才是被愛的對方真正所需要的那種堅定的、誓約的愛情。
然而,愛被私慾蠶食後,不可能會昇華,而是從誓約的愛、墜落到尋樂趣、美色、及情慾當中的低等的愛。
很不幸的,所羅門在愛的過程中,就是一路走下坡;他尋找的不是真愛,反而把原有的愛,蠶食、降底了。
「大衛..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撒下12:24,25):所羅門生下就是特別蒙神的聖愛眷顧的人。
「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3:3):所羅門一開始也以愛來回應神的聖愛。
但當所羅門所羅門的王室興盛、名聲遠播、財富增加了以倣後,他開始放縱情慾,心思意念就漸漸被這些寵愛的妃嬪佔滿了。
當愛的中心從聖愛走向愛情、甚至淪落到情慾上的滿足時,神就不在他的生活之中了。
之後,「不遵守神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11:11a) 就是會很自然的事情。
「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11:11b)」就成了羅門所羅門王室的下場。
今天,我還在尋找我心中最嚮往的愛嗎?那該是那一種愛?
我是以神的聖愛來做我其他愛的基礎、還是以其他的愛來沖淡了神的聖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