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士5-6章

4/6/2015 星期一 士5-6章

「底波拉阿、興起、興起、你當興起、興起、唱歌,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阿、你當奮興、擄掠你的敵人。那時有餘剩的貴冑、和百姓一同下來.耶和華降臨,為我攻擊勇士。」 (士5:12,13)

歷史上被人傳述的戰爭少不了兩個原素:首先,那必是一場定江山的決戰;其次,戰勝的原是不被看好的一方。然而,帶領勝利的將軍才是那被人稱頌的英雄。

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巴拉帶領的以色利人、與迦南王耶賓的將軍西西拉、在基順河邊的大戰是非常特別的:因為,真正的英雄不是那位得勝的將軍。

西西拉有鐵車九百輛,在以色利人中作威作福己達二十年 (4:3) 。巴拉帶領了倉促成軍的拿弗他利人和西布倫人(4:6),雙方實力不能同日而語。

巴拉(英文翻為Barak,現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就是以此為名) 的原意為「閃電」。雖然,這可能與他閃電般的擊潰西西拉的大軍有關聯;但更有可能的是,他對於神呼召他作戰的順服,就像閃電一樣,一閃而過。

巴拉不是一位有抱負的戰士。在整個過程中,他似乎被極度的懷疑籠罩著。巴拉應該是眾望所歸的戰士,但他卻無法實現眾人的期望。他總是慢一拍:他需要別人的呼召(4:7)、需要別人的同去(4:8)、他需要別人的鼓舞(4:14)。

巴拉把底被拉當作他的母親,「以色利的母」這句話,肯定了底波拉的母親形象(5:7)。

在4:6和4:8 重複出現的「去」一字,顯示巴拉想要順服神;但卻需要有人陪他一起順服神。他像一個不成熟的小孩一樣,需要人陪伴。

在臨戰之前,底波拉以嚴峻的言語「你起來」,叫巴拉迎戰西西拉(5:14)。巴拉好像是一個受驚嚇的小孩,這更顯示了巴拉是有條件的順服。

因此,本應屬於巴拉的光榮,歸給了底波拉(4:9)。巴拉的猶讀不決,更強烈地對照出底波拉的果斷。

基順河戰役之後,巴拉的名字不再被提。而底波拉成為以色利人的士師、帶來了國中四十年的太平。(5:31)

我是個果斷的人、還是常常猶讀不決?
對什麼事我該果斷?對什麼事我該多多考慮?
我的勇氣從那裡裏來?我的屬靈導師?還是我的神?

2015 讀經默想 – 士3-4章

4/5/2015 星期天 士3-4章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 (士3:15)

「拯救者」在舊約常是用來形容耶和華的。(詩51:14) 在新約的「救贖主」也是同一個字。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這位拯救者的形象該是怎麼樣呢?

小說、電影、歷史上的拯救者常是英俊瀟灑、身強力壯、從小就看得出來是天資過人的「真命天子」。但耶和華所興起的以笏,卻無法被投影到我們所想像的模式。

以笏是左手便利的—在希伯來原文的直接翻譯是右手殘障、或右手被綁著。無論他真的是右手殘癈、或者只是左撇子而己;在當時的社會,用左手的人是被人們所看不起的。

從聖經中多次提到「右腿藏的劍」來看,以笏左右手的分別,可能就是他可以瞞過摩押王伊磯倫、和他僕人們,直接進入了王內室的原因。

以笏出了他們的意料之外,用左手拿右腿所藏的劍刺殺了伊磯倫。(3:16-25)

聖經對以笏的描繪有不少的雙關語。但是他有一種毫無畏懼的勇敢,那是在字裏行間顯示的非常清楚的。

另外,他的能力和智巧強烈地對照了外邦偶像的無能。「鑿石之地」被提到了兩次(3:19,26)。這個吉甲鑿石之地就是外邦偶像的製造、及偶像存在的地方;因為,耶和華的壇是不許用鑿過的石頭(出20:25,申27:6)。

以笏在偶像面前轉回王府(3:19),這表示外邦偶像沒有一點辦法保護他該保護的伊磯倫。因王僕的耽延,以笏及時離開了外邦偶像之地(3:26),也表示了偶像對以笏的行動毫無招架之力。

之後,以笏吹響號角,召集以色列人對抗敵人。以色列人這才開始跟隨他的領導,將敵人完全擊潰。(3:26-29)

我們也常常在等待一位救自己脫離苦楚的人。我們對他的形象也有一定的期盼,也要他先來以他大能的行動來證明他的身份。

今天,
我怎麼來看自己身體上的缺陷?
我的勇敢該放在對什麼事上?
我的勇該建築在什麼基礎上?
我還在等待一位拯救者嗎?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2-6)

2015 讀經默想 – 士1-2章

4/4/2015 星期六 士1-2 章

「…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士2 : 1,3)

基督徒都知道謙卑是個好的品格。但除了在生活上受過了些挫折的人以外,好像不常看到謙卑的人。

我們也都知道,要凡事謝恩。但除了在一帆風順以外,很少人能夠在逆境中還能感恩。更可惜的是,在順利的時候,人不知不覺的就開始自滿,以為那是自己努力的結果。接著,就照自己的方式行事,忘記了耶和華才是賜福的源頭。

士師記一開始就點出了以色列人失敗的原因。「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2:2)。表面看起來是不聽從、不順服,但根本的原因是出於成功以後的自滿。

就拿一開始和比利洗人的戰役來看:「亞多尼比色如此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斷,在我的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神按照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1:7)

亞多尼比色從前將俘虜的大拇指切斷,以顯示自己的權能。因為切斷大拇指,代表除去戰士緊握武器的能力,那是得勝者的一種自我膨漲的表現。

猶大起初一戰勝後,居然行為就受到迦南人風俗的影響,切斷亞多尼比色的大拇指。亞多尼比色的自我陳述充滿反諷的意味,不但是他反諷自己;而是聖經也藉著他的話來諷刺猶大。

「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作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1:28) 類似的話出現了許多次。(1:30,33) 強盛帶來了自滿,也因而忘了耶和華的吩咐。以色列照著當地的習慣,把俘虜當成服役的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其實,以色列也不是完全地一路得勝。「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1:19) 從前以色列人也有同樣的難處(書17:17,18),但他們還是沒有學到功課、不向耶和華支取信心和勇氣。

在挫折中是該先向神謙卑的,但是我們在此處看不到。只有這個記載:「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1:34)。最諷刺的是接下來的一節:「亞摩利人卻執意住在希烈山和亞雅倫、並沙賓」(1:35)。

為什麼以色列人的一連串的勝利,還是無法使他們克服一直有的恐懼?亞摩利人使用什麼辦法來「執意」對抗以色列?

以色列人的猶豫與亞摩利人的決意成為明顯的對比!亞摩利人的意志,顯然是征服了以色列人的信心。事實上,整個士師記的情勢與以色列人的心態是緊密相關的。

今天,我是一帆風順的嗎?我是不是忘記了耶和華才是賜福的源頭?
除了在順境謝恩之外,在逆境中我能學什麼功課呢?
在平順的時候,我還能聽到神的話嗎?還會聽從神的話嗎?

2015 讀經默想 – 書23-24章

4/3/2015 星期五 書23-24章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書23 : 15)

人的一生要做很多或大、或小的選擇。這些的選擇決定了人的一生。

有時候自己認為是重要的選擇,後來發現,其實那與後來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反之,有些自己認為不經意的選擇,倒成為生命中決定的因素。

約書亞臨終前召集百姓,留下遺言。他提醒以色列人,在他離世之前,要做一個重大的抉擇:他們可以選擇:(1) 事奉耶和華,(2) 事奉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3) 事奉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

耶和華在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他們或聽列祖說過、或是親眼看過(23:2-13)。

那是透過摩西、和約書亞的帶領,但是現在帶領的人要走了、環境將要不同了。現在這是每一個個人、每一個家庭自己做選擇的時候了!

色列人的選擇應該是不難的。但約書亞似乎給他們很多難處(23:19-27) 。他的意思是要他們謹慎的做個選擇、堅守他們的選擇。同時,把他自己的選擇告訴他們:「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這是我、和我家的選擇。從我開始、貫徹在我整個的家族中。我不但要為自己負責,也要帶領我的家庭來事奉耶和華。我是主導、我是榜樣,我的家來跟從。

這是與我們現代文化非常不一樣的—在教會裏、甚至在牧師、傳道人中間,家庭總是排在第一位。家裏的事最重要、和睦的家庭是必需傾力以赴的,這幾乎是天經正義的道理。

接下來,可能是工作,必竟那是生存的本能。如果行有餘力的話,再來談讀經、禱告、和事奉。

可是,約書亞告訴我們,要選擇一個正確的次序:我先事奉耶和華、才可能帶動我家來事奉耶和華。這不是可以輕忽的決定,不可以等到我家事奉耶和華以後、我再來事奉耶和華。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7-39) 我信得過牠的話嗎?

信從耶穌、做主門徒,在我的觀念裏是個大決定、或是個小決定?

信從耶穌、做主門徒,在我的生命中產生了多少的影響?
是真的、像聖經中描寫那麼大的影響嗎?為什麼不是呢?

我是帶領全家事奉耶和華的人?
或是讓全家阻礙我事奉耶和華的人?
還是等著全家帶事奉耶和華的人?

2015 讀經默想 – 書20-22章

4/2/2015 星期四 書20-22章

「以色列人以這事為美.就稱頌神、不再提上去攻打流便人、迦得人、毀壞他們所住的地了。」 (書22 : 33)

正義的尋求是人的天性。所以,當惡人得到他的惡報時,我們都有一種舒暢、解脫感。

影視界也了解這種心態,所以常用這一類的題材為劇本。1970年代非常賣座的經典影片Dirty Harry (中文為「警探哈里」 、或「緊急追捕令」) 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

但問題是於在人的罪性,使人的判斷常有偏差。在不清不楚的判斷中,如果還要堅持替天行道的話,很可能就把自己陷在更深的罪裏了。

約書亞記22章就記載了一個類似的事件。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選擇了約旦河之東的平原地安定下來(22:4),離開了其他進迦南地的九個半支派。現在,又聽說他們居然在靠約但河邊上、築了一座高大的壇!(22:10)

高大,使人聯想到巴別塔(創11);壇,使人聯想到金牛犢前面的壇(出32)。難怪以色利人說:「從前拜毗珥的罪孽還算小嗎?雖然瘟疫臨到耶和華的會眾、到今日我們還沒有洗淨這罪。你們今日竟轉去不跟從耶和華麼?」(22:17,18)

從經文的敘述來看,顯然這九個半支派的人己經把約旦河之東的兩個半支派看為外人,而稱自己為以色利人了。(22:11)

這就是分裂的開始;替天行道的心由然而生:「全會眾一聽見、就聚集在示羅、要上去攻打他們」。(22:12)

一場兄弟相殘的內戰,就將要一觸即發了!好在,接下來,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人解釋(22:21-29)、祭司非尼哈與會中的首領冷靜的聆聽,使「以色列人以這事為美.就稱頌神、不再提上去攻打流便人、迦得人、毀壞他們所住的地了」(22:33)。一場兄弟鬩牆的血腥場面就這樣子的避免了。

我覺得「這事為美」是指彼此的解釋、了解、和接納;而並不是指所築的壇。

那麼,倒底在約旦河之東築壇是不是一件該做的事呢?從這一整章中,找不出耶和華說話,也找不到雙方面尋求耶和華的記載。耶和華神在這築壇的事是沈默的,但沈默並不表示讚許。

事實上,這座高大的壇似乎沒有發生什麼作用。因為,聖經上沒有其他地方再提到它。而且,約旦河之東從此成了猶太人的傷心之地,常受外患。(士6:33,撒上13:5) 顯然,高壇也不代表神的悅納和同在。

今天,我是不是還存著一點替天行道的心態?

對屬靈、屬世事情的判斷,我會不會過於自信?

我可以冷靜的聽他人的解釋嗎?

我能夠接納他人的解釋來改變自己的做法嗎?

我是不是可以珍惜合一過於我對公義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