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3:13-39

11/30/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23:13-39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23:23)

當主耶穌講律法時,祂指的是摩西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律法」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教導、指示、和訓誨,其實沒有律法或法律的意思。

另一方面,「罪」的希伯來文是意思是沒射中目標。當人沒有按照神的教導、和指示來生活時,人就犯了罪,意味著人沒有達到神的要求。

在希臘人的觀念裡,違反教導可能算不了什麼,但是違反法律可是一件大事。

然而,摩西五經即然是神的教導,而神又是天地的主;神的教導自然有神聖的權威。因此,律法在希臘文裡最能表達摩西五經的神聖性與權威性。

根據猶太拉比的整理, 摩西五經中有613條誡命。誡命是有階層的:上層的誡命越是一般性的、原則性的;而下層的誡命則是特殊的、例舉性的。

最上層的誡命就是主耶穌告訴我們的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40) 。

在愛神和愛人兩條誡命以下,神在西乃山所頒布的十誡,也是屬於一般性的誡命。

在十誡以下,其餘的601條誡命是神針對當時以色列的需要,所特別給予的具體的指示。這些誡命是例舉性的;另一方面也是時代性的。

當時代、環境變了,有些誡命可能需要因時、因地制宜。但這不是說具體遵行誡命的方式,就可以隨便更改。

人要尊重並盡力遵行神的誡命。當外在環境改變,使人無法遵行時,才考慮如何加以變通,而仍能保持誡命原有的精神。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這是在勉勵我們不要忽略那些似乎微不足道的誡命。

遵行律法的目的是讓我們能更親近神;如果將律法本身當成目的,就形成了律法主義。

律法主義者的特徵是把律法過度條文化,然後因著自己能遵守這些條文而沾沾自喜。

將律法條文化本身不見得是一件壞事。只要我們不要自滿,並常常自我提醒回溯到律法背後的心意,讓我們能更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具體遵行律法。

願我們都能學習,來發掘律法,就像詩人所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1:2) 。

天天與主同行,是不可不行的;誠心遵守律法,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3:1-12

11/29/2018 星期四 馬太福音23:1-12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23:1-4)

福音的道理聽起來是很簡單:就是人犯了罪,要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寶血所成就的救恩,才能得到一個重生、復活的生命。

但是,仔細思想起來,福音的道理一點也不簡單:因為神所劃定的界限與人的經歷、想法、邏輯完全不一樣。

人的罪性使人都以自我為中心;人習慣性的靠自己,在求生的本能中,我們自己解決困難、自己決定是非、自己追求上進…想得到的是別人的稱讚、和自我的肯定。

在這個情況下,人很容易把在宗教、信仰上的追求,也變成了市場經濟的應用:我的得救是應該的,因為我做的比一般人又多、又好。

那些貧窮的、沒有學問的、不懂禮儀的、作惡多端的,得到的是廉價的恩典。

但我是個好人,我該得的恩典是他們不了解、也不該得的。

這就是主耶穌在斥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地方:他們 (對舊約、摩西五經) 的教導,不是不對;反而是我們都要謹守、遵行的。但是他們的心態不對,以致於能說不能行。

所謂的「好人」,與世上任何一個壞人一樣,他同樣的急需神的恩典、救贖、與生命的改變。

因為,好人的好;同壞人的壞一樣,成為他們來到神面前的攔阻。

人需要救恩的問題,不是決定在這個社會對好人、壞人的定義;而是照神起初照祂形象所創造的、那個犯罪前亞當的標準。

如果認為只有在生命中,被自己錯誤的選擇而受苦、失望的人才需要信仰、擁抱救恩的話;這個人還沒有真正認識生命、枉論他會遇見神。

好人因為更容易靠自己、他離神的恩典就容易更遠。

這對我們在北美的華人是一個貼切的提醒。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2:23-46

11/28/2018 星期三 馬太福音22:23-46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0-32)

在當今的社會,如果要從永生、復活的盼望來傳福音,不但傳福音的人難以開口;連傳福音的對象也常會覺得我們這些人真奇怪:這是什麼世紀了、怎麼還有人信這些東西呢?

事實上,這種不信的態度、不只是發生在這科技發達的廿一世紀而己;早在主耶穌的時代、撒都該人就常說沒有復活的事(22:23)。

所以,他們就用人在理智中、復活會產生一個不合邏輯的結論,來考驗耶穌。

先暫時撇下耶穌的回答;難道永生和復活是真的這麼不合科學邏輯、以致於只有鄉下的愚夫愚婦才會去想它嗎?

從經驗來看,不是的!因為在事奉的崗位上、我有不少機會到醫院去探望垂危的病人: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有沒讀過書的、但大部份都是事業有成的、甚至有幾位是大學教授。

不論他是什麼人,在垂危的病床上、沒有一位對永生沒興趣、對復活不期待的!可見,對永恆的盼望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

主耶穌用一句舊約中常用的一句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來回答撒都該人、實在令人叫絕!

聖經一筆一劃都是重要的珍寶,不可能用不必要的重復來增加篇幅的。所以這三次的重復、必定有它的用意,只是人(至少是我)不知道。

原來,這是在講神和認識衪的人的關係:亞伯拉罕己經死了、以撒己經死了、雅各也己經死了;但是他們三位和神到今天、還是保持原來的關係。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就是告訴我們:一旦我們被神接納了,我們和神的關係是保持到永恆的,因為神是永恆的。

所以,什麼是永生?永遠與神同在;什麼是復活?越過死掉的肉身與神同在。

永生和復活都是在講人和神的關係;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今天我認識神、我就活了。

同樣的,今天神認識我、是越過我短暫肉身生命的認識;因為神是永恆的,所以,我有永生的確據。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2:1-22

11/27/2018 星期二 馬太福音22:1-22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太22:19-21)

這個月初美國期中選舉、有人說這是美國人對特朗普總統信任票的表白,所以政治、選情是大家都有興趣的話題。

在的競選中,對候選人在個人行為上的花邊新聞報導、比他們在理念與政見上的差異,要多的多。

其實這也不完全是傳媒界的問題 — 新聞是針對消費大眾的味口。這表示美國的選舉與肥皂劇(Soap Opera)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小了。

許多基督徒眼見這個現像,都非常的憂心、和忿慨;不但彼此之間有些爭辯,也期待著一些有影響力的名牧長們能站出來、為自己擁護的立場說幾句話。

我們處在這個信仰與社會責任上的張力中,要如何的自處呢?

在馬太福音 22 章中,主耶穌在法利賽人的心計下,也踫到了相似的窘境:「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22:17)

不可以的回答,能使耶穌為猶太人出口氣;但被扣上造反羅馬帝國的罪名。

如果回答可以,又會被激進的猶太人解釋成亡國奴的心態。

但是,主耶穌從天而來的智慧、不可能被人的計謀難倒。

祂不急著回答利賽人的問題,反而要他們參與這個問題的解答。

上稅的錢(羅馬幣)有別於奉獻於聖殿的銀錢。羅馬幣上面有該撒的像和號;表示它是屬於該撒的,還給該撒豈不是理所當然?

但是主耶穌不讓人如此簡單的就脫溜了人給自己設的鉤子;更重要的,還有下一句話是要人深思的:「神的物當歸給神」。

什麼是神的物?豈不是像上稅的錢一般,有其所擁有者的像和號嗎?

那麼,神的像和號又在那裡呢?豈不是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嗎?

所以,交稅或不交稅的事、與人是否知道把自己完全歸給神這件事比起來,那一件是大事?那一件是小事?是不難了解的。

同樣的,我們今天在問別人:「你支持那一位候選人?」之前,可能應該要先問一問自己:我關心的是人的國?還是神的國?

不論是誰當選、不管美國的政、經朝那個方向走;我們的禱告還是一樣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

願我的一票、我的參與都促成了主耶穌的快來(啟22:20)!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1:23-46

11/26/2018 星期一 馬太福音21:23-46

「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21:42-44)

美國人很喜歡用的字之一是:「決定時刻 – Decision Time」。

例如:每年的四底是孩子決定去那一所大學的時刻;二年後的11月大選是美國人決定下一任總統是誰的時刻…等。

除非到一個非不得已的時候,兩難之間的取捨,是沒有人願意去做的。

九十年代中期,我在一家創啟公司做事,眼見公司的營運日漸窘迫,關門的事實即在眼前。大家的心裡明白將要發生的事;只是都不願意提它、那天天在等老板決定關門的時刻,的確很不好受。

耶穌來到了這個世界,也讓世人沒有其他的選擇,必需要面對他在神面前的決定時刻。

透過了耶穌帶來的福音,世人的反應不一定是持著歡喜、接納的態度;反而是大多數的人覺得不安(太2:3)。

照理說人們應該用公正、客觀的角度來看耶穌這個人、他的話、和所帶來的信息;但是多數的人卻不是如此。

因為耶穌的所言、所行帶著真理的權柄;這使人必需脫出他平常所習慣的平庸、苟且;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一個人怎麼會接受耶穌帶給他真理的挑戰、情願放下他的環境、包袱、安全窩,把自己往前推一步、來跟隨耶穌呢?

接受了耶穌、就得放下自己已經走了好久的路;但是棄絕了耶穌、就是再回到從前愚蠢的錯誤裡。

在這兩難之間的取捨,真的願意看到人人都可以選擇放下自己為主的老路。

法利賽人就比我們先遇到了這決定的時刻:耶穌來了後,把他們的世界從根搖動。

他們只有兩種選擇:若不是要殺害耶穌;要不然就要放下自己、跟隨祂走捨己的路。

然而,他們選擇了前者!

今天我們也是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不是把自己的老我治死、就是要把耶穌釘死!

這是一個決定的時刻,我的選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