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羅 7:7-12

3/15/2016 星期二 羅馬書 7:7-12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 7:9-12)

希伯來書形容新約是那「更美之約」(希8:6) 但什麼是新約呢?

聖經本身提供了答案;「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耶31:31-33)

與舊約相同的是: 新約也要求順服神、遵守神的律法。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太5:17,18)

這裡主耶穌說的「成全」不是「終結」; 我們也不能說:因為主耶穌已經「完全」了律法、所以我們就不用遵行律法了。

因為,如此的解釋與主耶穌接下來的話相衝突:「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9)

既然新約與舊約一樣,都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要作他們的神, 並且同樣要求遵行律法,那麼新約與舊約有什麼分別呢?舊約又有什麼瑕疵呢?

舊約的瑕疵不在於律法;因為「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7:12)

舊約的瑕疵在於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3)

以色列人雖然同心合意地承諾,「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然而,就像保羅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8:3)

因著罪性、人無法順服神,人對遵行神的律法無能為力。

既然人對遵行律法無能為力,那神是不是在新約裡就廢除了律法,或是將律法改得容易一些,好讓我們有能力遵行呢?

不是的,在新約裡,神並沒有廢除或改變律法,神要改變的是舊約的瑕疵,也就是改變人。

神要如何成就祂的應許呢? 乃是藉著 神的靈。

神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在新約裡,人要被聖靈重生,並且聖靈要內住,使人能「順從神的律例、謹守遵行神的典章」。

2016讀經默想 — 羅 7:1-6

3/14/2016 星期一 羅馬書 7:1-6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羅 7:1,6)

在這個資訊高度發展的時代,大量的資料湧向我們、都企圖引起我們的注意力,希望有人去看看它所供應的信息。

這也造成人的注意力難以集中。據報導,現代人對一個信息的注意力,平均只有九秒鐘。

在這寶貴的最初九秒鐘內,如果不能引起閱讀者或聽眾的注意力,他就轉向下一個信息了。

這種快速文化的影響下,人們失去了閱讀深入作品的習慣、也缺少了深思、默想的操練。

「語不驚人死不休」、「斷章取義」成為家常便飯。

在2013年的一份旅遊廣告中,鍚蘭政府的觀光部門明正言順的引用英國大報Guardian記者的評語:「鍚蘭有好的旅館、好的食物、好的氣候、及好的風景」是提供好的渡假的最上等選擇。

前面括號的部份是真的引用、後面的話是鍚蘭政府加上去的,而且它省略了Guardian原文後面的「但是政府的獨裁、和腐敗,使我不能推薦這個地方」。

同樣的,許多基督徒也有這個印象:新約時代的服事是「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7:6)。

用心靈、誠實敬拜、所以不用太講究、不要太拘束、不需要再學習。

可是,如果仔細看上文、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句話是對「明白律法的人說」的(7:1)。

一個明白律法的人、才有可能被律法捆著、而執著在儀文的舊樣裏。

如果連律法都不明白、甚至沒有讀過律法,他怎能知道什麼是儀文的舊樣?更誆論被儀文的舊樣捆著了!

所以,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死了(7:4),是對明白律法的人說的。

對我們這些不熟悉、也不明白的律法外邦人來說,律法還是重要的。

感謝神!我們是比猶太人有一個優點:我們不在律法的捆綁中、試著來明白律法,而是照著心靈的新樣來領受律法!

斷章取義在邏輯、修辭上是決不可犯的;在讀聖經中更是如此。

心靈的敬拜、是基於對誠實(也就是真理)的認識,這是不可能在九秒鐘內就可解決的問題。

2016讀經默想 — 羅 6:12-23

3/13/2016 星期日 羅馬書 6:12-23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 6:18)

什麼是自由?

若不是有聖經的啟示,人所能想到的定義,可能會與人希望能達到的狀態有很大的差異。

就像我高中時的一位同學,恨不得早點能畢業,就有了不再偷偷摸摸、躲著抽煙的自由。但不料,上了大學之後,為了要享受交女朋友的自由,他不得不為女友辛苦地把煙戒掉。

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自由就是不再被罪惡捆綁的自由。

只有主耶穌能把我們從罪的權勢中,把真正的自由奪回來,使我們不再犯罪。

這個自由更積極地激勵我們過一個順服神旨意的生活。

但是,主給這自由的恩典卻不是讓我們可以隨心所慾、毫無攔阻的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人難免有一個對自由的嚮往,以為自由就是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但這又回到了自己任意枉為的圈子:用一物代替另一物,沒有止盡、也不得滿足。

在基督裡的自由,把我從自我的私慾中釋放了出來。它讓我能超過了自私、狹窄而進入一個更大的美善:那就是神的旨意。

因順服神、為了這更大的美善而擺上自己後,我得到的是對神的感謝和讚美,不再有罪惡感、也不需要強迫自己為自我最大的益處賣命了。這才是真自由。

「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就是有為義(神自己) 擺上的自由與勇氣。

為神獻上了自己的自由,這是基督徒的天性。因為,這才能真正嚐到自由的滋味。

2016讀經默想 — 羅 6:1-11

3/12/2016 星期六 羅馬書 6:1-1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羅 6:1-4)

福音聚會裏,講員賣力、生動的講論之後,在那滿有感情的呼召、「一件禮物」的歌聲中,有人舉手決志,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

我們都為他歡喜快樂,恭賀他、照顧他。這一切都很好,但是似乎缺少了一些什麼。

那少的是什麼呢?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的確是神給的一件禮物,這件禮物是我們可以不付任何代價來接受的;但這並不是人就可以宣稱是他可以、他應當有的權利。

因為,基督所給的新生命的禮物、是祂花上祂自己在十字架所捨的生命換來的。

同樣的,人在維持、保護這新生命也不是廉價、或容易的。

它是靠我每天繼續不斷的、以信心來相信祂、敏銳地來親近祂、謙卑地來順服祂來滋長這個新生命;我這才可能有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果實。

廉價的恩典就是不需悔改的饒恕、不要誡命的洗禮、省去認罪的擘餅。

沒有十字架的救恩,就產生了一個沒有復活大能的生命;沒有認罪的悔改,就無法有聖靈內住的生活。

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我的得救是廉價的恩典麼?

2016讀經默想 — 羅 5:12-21

3/11/2016 星期五 羅馬書 5:12-21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 (羅 5:17)

在重生得救之前,每一個人都得在罪的問題上誠懇、認真的面對自己。

罪是什麼?罪從什麼地方來?我有罪嗎?我的罪是什麼?有解決的方法嗎?要怎麼樣解決?

雖然,不見得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清楚這些答案,但總會有眾罪得赦、重擔脫落的體驗。

也許太珍惜這些體驗了,以致於我們可能很容易把主耶穌來這個世界的目的轉變成一種模糊的概念。這個概念就是:耶穌來只是為了洗淨我的罪、接我到永生。

但是,耶穌來不只是為了救贖一個、一個的人;更是要成就神的應許、建立神的國度。

這是神掌權、做王的國度,這不只是一個概念、而是新的事實。

所以,我們不能被自己有限的經驗限制了;而要回到聖經中去認識神的心意。

主耶穌來這個世界的目是要創造一個新的人類。在這個新人類中,祂是王,我們是祂的門徒,跟隨祂、效法祂、活出像祂的新生命。

因為,從前的我要向神爭自由自在的生活、向神要自己做選擇善惡的標準。

但是,現在我知道那是從亞當犯罪後、所帶來的罪性;在基督裏,這個罪性已經不再我身上發生作用了。

如果我要完全的沈浸在主耶穌的赦罪和救恩的話,我不能只挑我自己想要的那一部份而已。我還得對祂的呼召在自己的信心、承諾、和行為上有回應。

這就是新人類的現實,要在今天的教會中顯明:這也是我今天事奉的動力。

「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 (弗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