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羅 14章

3/26/2016 星期六 羅馬書 14章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羅 14:1,4)

人都希望自己是個剛強的人、沒有人願意被看做為軟弱的。

但初期教會,除了割禮之外,還有一件令人疑惑的事:那些在偶像之前被作為祭物之用的肉可以吃嗎?需要仔細檢驗每一塊肉的來歷、是否曾獻在偶像之前嗎?甚至,有可能找到不曾用來拜過偶像的肉嗎?

有些人因此不吃肉、也有些人照常吃肉;但麻煩的是有些吃肉、和不吃肉的弟兄姊妹之間起了爭執。

不吃肉的說吃肉的不夠嚴謹、不屬靈;吃肉的說不吃肉的自以為是、頑固不通人情。

不吃肉嚴謹的一方可能自認是屬靈的。保羅卻說:不吃肉只、吃蔬菜的是信心軟弱的!

但重要的是:「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14:3)

這告訴了我們:在教會中,一定有一些成熟的基督徙,他們信心堅強、知道怎麼活用聖經;但也一定也有些比較不成熟的弟兄姊妹,他們信心軟弱、所堅持的並不見得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這種成熟、或不成熟;堅強或、軟弱的分法,是我們永遠無法明確地來區分的。

在這件事上軟弱的人,也會有在其他方面的恩賜,可以為教會帶來祝福。

在那件事上剛強的弟兄姊妹,也會有在其他方面不足的地方,需要自己去對付的。

論斷弟兄姊妹絕對是不該的 — 聖經講的好嚴重:「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他的主人是神自己、那是我惹不起的!

所以,剛強的應該來鼓勵軟弱的,而不使他一直軟弱到不能自立的地步。

軟弱的也應該向剛強的學習他們給的榜樣,而不使那剛強的心高氣傲地強奪了神的容耀。

在基督身體的奧秘就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服事眾人的心志、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別人的祝福。

軟弱的不論斷剛強的、剛強的不渺視軟弱的。

軟弱、剛強不是用來判斷我身邊的弟兄姊妹,而是我自己在成長、學習、接受、與付出的指標。

2016讀經默想 — 羅 13章

3/25/2016 星期五 羅馬書 13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 13:1,2)

平心靜氣的來說,在這個人人都在追求自由、民主的時代中,順服權柄是一個違反世界潮流的做法。

然而,聖經的教導卻很清楚:「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人人 — 這是一個普遍、全面性的命令,幾乎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

讀到此,心很不舒服;因為我的經驗是:順服權柄是相當困難的事。

不是嗎?有權柄的人,大多不識民間疾苦、缺少智慧來做公正的判斷。

然而,聖經不但如此要求,而且更嚴重的警告不順服權柄的嚴重性:「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13:2)

為什麼呢?接下來的經文告訴我們,權柄是為了受屈的人伸冤、刑罰那做惡的人。(13:4)

我們在權柄下的人的責任只是行善、不作惡。(13:3)

如此看來,在神面前,有權柄的人要比我們這些在權柄下的人,所負的責任要大的多;將來在神的寶座前的獎懲標準,也比我們來得更嚴格。

如果在遭極度迫害下的初期教會,都可以吃得下這樣的教導,今天我們實在也沒有理由說:「我不辦不到!」。

求神開我的眼睛,把眼光從自己的身上、轉向神的心意中。

因為,在順服權柄上,我所首先想到的常是:「聽從人、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徙4:19) 而自以為是經常站在神的這一邊!

另外,也得常常捫心自問:我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有權柄的人:或是孩子的父母、或是職場上的(小)老板、或是教會中的同工 – 主日學老師、帶查經的、小組長…,我曾誤用了權柄嗎?

主啊!求你讓我做一個體貼聖靈的人,讓我學會順服權柄的功課。更讓我不可誤用權柄、最好是能不用權柄!

讓我像你一樣:心裏柔和謙卑、做眾人的僕人。

2016讀經默想 — 羅 12章

3/24/2016 星期四 羅馬書 12章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羅 12:10)

在歐美社會中,隱私權是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堡壘。

最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與蘋果公司爭執不下的解開恐佈份子手機密碼事件,就是一個例子。

過度的強調隱私,把人和人的距離拉遠了。

我一直懷念的是小時候的眷村、及研究所的學生宿舍的時光 — 不需要打電話預約、也不需要打點個小禮物;隨時可以串門子、講兩句話、或添一份碗筷,一點都不客氣;但是好親熱。

西方人並不是不親熱;只是在行動上的親熱,並不能代表心裏面的接納和相通。

因為,每一個人隱私的界限不同,親熱時得小心點!

人與人有了距離,就容易嚴以待人、而寬以律己。

不論在真實中、在想像裏,自己總是那個有權柄、能力的一方;別人總是該多遷就我的。

所以,在自我穩私的世界中,我是個很好的人:不論道德操守、學識能力,是沒有什麼可以指責之處的。

可是,聖經告訴我,這個觀念要被扭轉過來:「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12:3)

中道不是不慍不火的腐儒之道,而是精準、誠實的面對自己的動機、和品格之後,才做出合宜的反應。

不但是自己這樣看自己、看別人也是如此:他的動機是什麼、他有什麼樣的品格,這才可能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因為,這個「看」是:在真實的處境中,相對於別人的看。

這不是自己可以做到的,所以信心很重要。

這個信心不是對自己有那分辨能力的信心;而是對神話語信任的信心。

信心大的人可以看到神在你、在我身上有的恩賜;照這些恩賜、在基督身體上你我才會有美好的配搭、來服事教會、建造門徒。

在這種看得合乎中道的配搭服事中,弟兄姊妹的相愛是自然的、親熱也不需要造作。

而且,這相愛、和親熱是普遍性的,每一個人都擁有、都做到的;不論他的恩賜是什麼、信心是大是小。

教會不僅是我「屬靈的家」、也應當就是我的「家」。

如果在教會中缺乏了眷村、或學生宿舍的親熱,是什麼出了問題?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現在,就從我自己先開始做吧!

2016讀經默想 — 羅 11:25-36

3/23/2016 星期三 羅馬書 11:25-36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 11:32)

傳福音的經驗告訴我們:有的人心很軟,聽到了傳福音後就馬上信了;但大部份的人還是得經過一個追尋的過程後,才會接受。

這個過程可能是幾個月、或是幾年、甚至有幾十年的;於是,我們就把這些現象稱為福音的好土、或硬土。

然而,也可看到,不論我們多麼努力,經年累月的傳、禱告,還是有一些人不信。於是,我們就把他們歸類為比硬土還硬的石頭地。

久而久之,我們習慣性地在心裏把人就這樣子的分類:對於屬石頭地的人,我們很快的就於之失望,那是不可能得救的人。

歷代以來,猶太人可以說就是最明顯的福音石頭地了。

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而且他們熟習、信服整本聖經中超過一半的舊約。他們站在這樣有利的地位上,照理應該很容易接受福音的;可是事實不然。

所以,很多基督徒把猶太人當成是那些不可能得救的人之一;就乾脆不再花心思在他們身上了!

但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

保羅在羅馬書用九到十一章、整整三章的篇幅、以各種不同的角度來證明:(1)神沒有放棄猶太人,(2) 猶太人的全家得救與我們外邦人的富足,有非常緊密的關係。

這三章的總結就在11:32這一句話:「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其實,這句話也可說是羅馬書一到六章的結論,不論是外邦人、猶太人都是眾人,都不順服、都是神要特意憐恤的人!

如此看來,不僅是對猶太人、連對那些在身旁、我認為是石頭地的人都是神要特意憐恤的人!

那麼、我豈能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而輕易放棄了神所要特意憐恤的人呢?

難怪保羅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1:14)

這豈不也是我該說的話嗎?

2016讀經默想 — 羅 11:11-24

3/22/2016 星期二 羅馬書 11:11-24

「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羅 11:11,12)

人的罪不只是在處處以自我為中心,更是常常忘掉了自己的責任,把壞事的責任都推到別人的身上。

更過份的是:既然神是全能的,那麼所有的不幸、悲劇最終的責任都是在神了!

持這種觀念的人,對猶太人的不信主耶穌(失腳)、就解釋成是神有意要大大的懲罰猶太人,使他們不止失腳、而且要全身跌倒!

保羅對這種歪理的回答是:斷乎不是!

對這件事的解讀,最好的原則可能是:「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8:28)。

原因是:神要激動猶太人發憤,因為他們的過失、救恩臨到外邦人!(原先在舊約的觀念是因為他們的見證、救恩才再臨到外邦人)。

所以,我們這些外邦人應該想到是:今天,猶太人的過失、是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是為外邦人的富足(11:12)。

那麼,當神對猶太人的應許完全實現的時候、也就是他們的豐滿時,我們的富足豈不是比現在要大得許多、許多嗎?

所以,我們應該盼望猶太人的全家得救、幸災樂禍地冷眼旁觀猶太人的不信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