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9:1-36

10/18/2017 星期三 歷代志下 29:1-36

「這事辦的甚速、希西家和眾民都喜樂、是因神為眾民所預備的。」 (代下29:36)

中國人是一個很有耐心的民族:在政權的分合上、我們說「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在教育的成效上、我們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在個人的進退上、我們說「小不忍、則亂大謀」。

所以,慢慢來是我們的文化;但到了美國這年青的國家以後,不知不覺間、快速的生活腳步、無法忍耐慢一拍…這些現在都成為我們生活的常態了。

另一方面,在屬靈生命的成長上面,不久我們也體會到那是急不得的;於是,教會各項事工推動的單位時間,也比一般機構、公司行號要長了許多。

然而,聖經中卻可以找得到不少快動作的例子:希西家時代的復興就是其中之一:「這事辦的甚速、希西家和眾民都喜樂」(29:36)。

這次的屬靈復興是從重修聖殿開始的:工程從正月初一開始(29:3,17) ,除了建築物的整修外、還包括了禮儀上的潔淨。

這麼一個偉大的計劃,居然在兩個多星期(16天)之內就完成了。

馬上接著而來的是全體會眾參與的獻祭(29:32-34);而聖經對會眾這些擺上有一個美麗的結語:「這樣、耶和華殿中的事務俱都齊備了」。(29:35)

這樣看來,屬靈的事不見得就是非要慢慢來不可的。

希西家辦事的快速,可能是因為他年青(25歲登基作王);但要又快又好、卻是因為他對神的一番心意「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29:2) 。

然而,這一切的源頭,還是出於神自己:「是因神為眾民所預備的」(29:36)。

今天,巴不得在屬靈的事上,我們也可以同心的回應神為我們所預備的,積極、熱心、而且快速的把神家中的事務、俱都齊備、同心合意的照神的啓示都辦好了,那將是多美的事!

—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7:1-28:27

10/17/2017 星期二 歷代志下 27:1-28:27

「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你們竟怒氣沖天、大行殺戮。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麼。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代下28:9-11)

身份的認定,對我們的子女來說是一個很重要、又令人困撓的問題。

他們是中國人?美國人?在美國的中國人?還是有中國血統的美國人?

倒底身份的認定是由膚色決定?由出生地決定?由生長環境決定?還是由文化的認同決定?

這不僅是旅美華人的問題,也是歷代以色列人的問題。

以色列人知道他們是耶和華的選民,他們也引以為傲。但誰是以色列人?看父母嗎?如果有一方是外邦人怎麼辦?看出生地嗎?那被擄後出生的怎麼辦?

在猶大國最敗壞的亞哈斯王之時,北國以色列大敗了猶大國、一日殺了12萬猶大人(28:6)、又有20萬猶大人被擄、將要到北國做奴隸(28:8)。

這時,北國有一位先知俄德、站出來講話了:倒底誰是以色列人?

真以色列人不是基於地理位置、也不是基於政治國界,而是知道自己得罪了耶和華的人(28:9)。

在這個基礎上,猶大國、及以色列國都是得罪耶和華的(28:10),所以,彼此是兄弟,不是敵人(28:11) 。

於是以色列人認罪,不但放了被擄猶大的人,還給他們衣物、鞋、及吃喝(28:25) — 這是在亂世之中一件值得被記念的美事。

今天,誰是神的選民?豈不是因信稱義的人嗎?

我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會比我是基督徒重要嗎?

我要怎麼樣幫助我的子女找到他們的自我認定?

—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6:1-23

10/16/2017 星期一 歷代志下 26:1-23

「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 (代下26:16)

在以前工作場所中,我有一位非常聰明的同事,他工作的績效非常好,任何複雜、或困難的問題,在他手中都能迎刃而解。

然而,他的人緣並不怎麼好:在飲水機旁邊聊兩句的同事們,看到他遠遠的朝這個方向走來的時候,都不約而同的趕快藉機走開。

包括我、大家對他的評語是一致的:「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太驕傲了」;言下是美中不足:在稱讚當中、還有一點捥惜之意。

直到信了主、讀了聖經之後,才知道驕傲是多麼嚴重的事、是多麼大的罪;而謙卑是多麼寶貴的品格、是基督徒多麼重要的標誌!

不是嗎?撒旦原是明亮的晨星、但是因心存驕傲而背叛了神。

主耶穌本有神的形像、但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完成了救贖世人的工作。

烏西亞也原是一位好王,他做了許多好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6:4)、定意尋求神(26:5)、建築堅固的城樓(26:9)、喜悅農事(26:10)、為全軍預備精良武器(26:14)、名聲傳到遠方、國威甚是強盛(26:15)。

他只做了一件錯事:就是不顧祭司的勸阻、一意要親自在進耶和華的香壇上燒香(26:16-19),以致於額上長出大痲瘋;被迫傳位給約坦、連到死都不得進入自己的宮!

連我們都難免為他捥惜:這麼好的王、就只是一時大意而己,這種懲罰未免有些太過份了吧!

然而,聖經是如此說:「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26:16) 。

原來,那不只是一時大意而已、乃是他長久以來因國力強盛、就培養出心高氣傲的心態。

所以,今天我如果不把隱藏在心裡的驕傲心態、當成癌症一樣的可怕,非要把它切除不可的話,我也可能淪入那「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的下場!

原來,「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太驕傲了」是一句不合邏輯的話;那該是「這個人太驕傲,他其餘的再怎麼好,都一點沒用了」!

—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5:1-28

10/15/2017 星期天 歷代志下 25:1-28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代下25:2-4)

西方的兒童教育是強調正面、獎勵性的誘導,而不是負面性的懲罰;甚至賞罰分明的原則、在忌諱罰的考量下,都避而不用了。

所以,我們看到孩子們的課室裡都有一張大佈告、上面寫了孩子的名字、接著是每個人有多少貼紙(stickers),那是他們所在意的。

其實,大人們也何其不然?我們對自己的好事記得很清楚、而所自己做的半對半錯、或壞事,都巴不得可以馬上把他們忘掉。

聖經上對我們的提醒卻是整全、平衡的:「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19)、「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亞瑪謝、這位失敗的猶大王就是我們的一個警戒: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25:2)

亞瑪謝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25:3);這雖然是殘忍、不道德;在歷史上卻是常常遇見的事。在這種殘忍之中,他卻一反常例,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

聖經把他當時的心態很明白的記載下來:他並不是只有婦人之仁,而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25:4)

可想而知的是:亞瑪謝自認是敬畏神的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是他原來的心就不專誠,不因父殺子、並不能抹乾他更大的罪:那就是留無辜之人的血!

難怪,他的下滑就像掉進旋渦裡的人、越陷越深了:先是花錢買兵招到先知的警告、既捨不得那些白花掉的銀子、又不得不讓這些傭兵回家。(25:5-10)

在初戰小勝之後(25:11,12),就舉大軍要向兄弟之邦以色列在戰場相見(25:17);以致於被以色列王約阿施大敗、京城被毀、聖殿被搶(25:22-24),最後還是被自己人殺了(25:27,28)。

今天也有不少自稱為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基督徒:他也以為自己多多少少是行了一些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值得有一些嘉獎、拿到幾個讚(貼紙);但是他只在一條律法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

的確遵守全律法是不容易、也不可能的!那麼我們怎麼辦呢?

只有再次的回到主的十字架前、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4:1-27

10/14/2017 星期六 歷代志下 24:1-27

「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 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 修理神的殿。」 (代下24:15,16)

很多人對諸葛亮的印象是從三國演義中來的, 他可說是中國歷史上絕頂聰明的代表:他的謀略、他做事的精明,幾乎到了神奇的地步。

可是,讀過「出師表」的人,對諸葛亮的推崇就不止在他的智慧而己;而是在劉備託孤後,他對後主劉禪盡心盡力、凡事親力親為、憂國忘家的忠誠。這感動了許多人,他的「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也成為後代無數仁人志士的座右銘。

在猶大國的歷史上也有一位類似的人物,那就是輔佐約阿施的祭司耶何耶大。

列王時期的先知和祭司,在國家的政策及方向上是一個幫助君王的角色;聽不聽 做不做是君王自己的選擇,但耶何耶大所做的是遠超過了他的職責。

耶何耶大從保留大衛家遺孤開始(22:11,12)、到策劃政變,罷拙亞他利雅(23:1-15) 然後幫助約阿施與眾民立約,做耶和華的民(23:16-20)。

在約阿施長大以後、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時,他協調在財務、工程上的諸多事務;修建完成之後,也常與眾人在殿中獻祭(24: 14)。

難怪在歷代志的諸君王之中,祭司耶何耶大的事蹟記載的非常詳細,所用的篇幅甚至比許多的君王還長。他是被神記念的!

可惜的是,約阿施也是一個扶不起的阿斗。耶何耶大死了以後,他就胡作非為了(24:17-22)!約阿施王死後,不得葬在列王的墳墓裏(24:25)、而祭司耶何耶大死後葬在列王的墳墓裏(24:16),這就說明了一切!

今天,我在神的家中是一個只盡自己職責的人嗎?

我隨時的向人要我事奉的範圍(job description)、還是把神家中的事,看成自己家的事?

現代還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