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路得記 1:1-22

6/21/2017 星期三 路得記 1:1-22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 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 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得1:16,17)

還記得婚禮中的誓言嗎 —「我願意娶身邊這位姑娘做我的妻子,愛她、安慰她、 尊重她、保護他,像我愛自己一樣。在以後的日子裡, 不論她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誠於她,相親相愛, 直到死使我們分離。」

「 我願意嫁給我身邊這位青年人做我的丈夫,愛他、安慰他、尊重他、 保護他,像我愛自己一樣。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論他貧窮或富有, 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貞於他,相親相愛,直到死使我們分離。」

這簡單、樸實、動人心弦的誓詞, 原來是從路得對她婆婆拿俄米所說的話而來的。

在灰暗的士師世代裏,路得記中各個人物的忠貞、温柔、慈愛、 良善、信實、愛情給我們一個渙然一新的希望。

原來,人與人之間的堅貞感情不只限於男女之情、血緣關係而己。

拿俄米與路得之間濃厚的婆媳感情, 相信是每一個自身處在姻親關係中的人都羨慕的。

為什麼路得在極其困難的大環境中,不為自己打算、 堅持的跟隨拿俄米走向一個生活沒有保障的未來?

可能是路得天生就有温順、良善的天性; 也可能是拿俄米一向對待路得如自己的女兒。

但是為什麼路得不停在「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而又繼續地說:「 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路得是位摩押女子、外邦人,她為什麼願意捨去自己的祖國、 離開自己的家鄉,到一個文化、風俗、語言完全不一樣的新環境? 一個正常的人,在沒有相當的認識、和把握之前, 不可能會輕易的走向未知的。

所以,我們可以有把握的說, 路得不但對婆婆個人的人品有相當大的信心;她對婆婆的國 — 以色列;和婆婆的神 — 耶和華,也有相當程度的認識。

拿俄米的人品,婆媳之間的感情是路做決定的一個要素,但不是全部的因素。

拿俄米的國、和拿俄米的神更是她所嚮往的。

路得對以色列、耶和華的信心和認識從何來?拿俄米!

當士師世代的祭司無法把以色列全國帶到神的道路上時, 一個流落在外邦的寡婦, 卻能把她身邊的外邦人媳婦完完全全地帶到神的面前, 這是多麼大的對比!

今天,我的國是什麼?中國、美國、還是神的國?

我的見證是什麼?人能藉我認識、甚至選擇跟從我的神嗎?

不論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誠,相親相愛, 直到離開這個世界 — 這個誓言的基礎在那裏?是我的決心、還是與神的盟約?

2017 每日讀經 — 士師記 21:1-25

6/20/2017 星期二 士師記 21:1-25

「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士21:2,3)

義和團運動可以說是中國近代史上最令人痛心的一章。

除了無數的百姓喪身之外,有三萬多中國基督徒、 連同二百以上的西方宣教士被殺。

八國聯軍火燒了圓明園、4. 5億兩白銀的「庚子賠款」更是一個難以磨滅的國恥記號。

一個說法是清庭之所以宣戰的原因: 慈禧在御前會議時得了個假照會,認為外國因拳亂, 要求她歸政於光緒。

慈禧就藉此召義和團入京向洋人開戰, 因而帶給中國這無比的傷害。

這種用個人的手段、為了個人的利益, 不惜以整個國家民族的前途做賭注的事,在士師記19- 21章也有類似的記載。

不同的是,這不是位高官、領袖, 卻是一個無名的名利末人。

這位利末人的家庭是破裂的:他多妻(19:1)、不守律法( 19:2,3)、貪好享受(19:4-9)、沒有常識、 任意而行(19:10)。
他的品格是極度低落:不在乎他的妾、竟同基比亞的匪徒一般,不把自己的妾當人來看(19:25)。

他的內心邪惡、他的行為令人髮指: 如果他的妾在旅途中還一息尚存的話, 他該是惟一知道妾何時死亡的人;但他似乎一點也不在乎(19: 27,28)。

他到家之後,拿起刀來有條不紊地將自己的妾切成十二塊(19:29)。

利未人的職責是切割祭物,但他竟然把所受的訓練, 用來切割自己的妾!

他用殘酷的方式來發洩自己的挫敗,並且引發整個以色列的激憤( 19:30),帶來了滅族的內戰(21:2,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21:3)是以色列人在事後,放聲痛哭時所問的問題。

為什麼?士師記給我們一個答案:「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各人任意而行。」(21:25)

這不僅是這位無名的、邪惡的利末人的問題;也是當時每一位以色列人的問題。

這位無名士也就可能是任何人;也可以說,這位無名士就代表了當時的每一個人。

今天,我們可以很方便的把庚子賠款歸罪於慈禧太后;但在1901年的那時,「中國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也是一個很恰當的寫照。

求神來監察我的心思意念,讓我知道在我的內心裏,誰是我的王?

神啊!沒有你的生命是多麼的可怕, 我沒有辨法過一天你不在我生命中做主、做王的生活。

2017 每日讀經 — 士師記 20:1-48

「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 (士20:18)

「神的旨意」(徒20:27)是在聖經中常看到的名詞、「遵行神的旨意」不僅是一句屬靈的話,的確也是基督徒心甘情願、很願意去做的。

然而,倒底什麼才是神的旨意呢?這是古今中外,許多人心裡共有的疑惑。

於是,「如何尋求神的旨意」、「如何明瞭神的旨意」不只是教會專題常有的題目;在基督教的書店中,我們都可以找到許多在這方面的專書。

著名的神學院教授沃卡(Bruce Waltke)就曾寫了一本叫「如何尋求神的旨意」的書。

沃卡提到了尋求神旨意的這一個概念當中,要非常的小心。因為其中有很多的外邦偶像、及拜假神的背景:就像埃及法老(創41:39)、尼布押尼撒(但4:35)對解夢的興趣及依賴,其實不是正面的例子;那只是表明神如何在外邦的君王中掌權,並不是要我們尋求解夢、或藉著夢來解釋神的能力。

因為,人之所以對如何明瞭神的旨意有興趣的原因,通常是由於處在一個左右兩難的情況之中、在自己無法做一個決定的時候,要想藉著神旨意的名稱,來躲避必需做決定的責任 – 這是一個逃避現實的藉口、其實,心裡早已有了打算、只是希望找神為自己背書罷了。

這或許是我們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以色列用四十萬大軍之眾,要來攻打自己的骨肉、便雅憫的時候,來求問神: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

然而,令人驚奇的是耶和華竟然回答說:猶大當先上去!

其實,照解經家的講法,這時的猶大族是以烏陵、和土明(出28:30)搖出來的。這真的是耶和華的回答嗎?

當人心鋼硬、一心決定了要做惡事時,尋求神的旨意後,也不會改變他的心意的。

今天,我還常常覺得神的旨意難明白嗎?為什麼?

如果整本的聖經在我的前面、我還弄不清神的旨意倒底是什麼,是不是我和神的關係出了問題?

2017 每日讀經 — 士師記 18:1-19:30

6/18/2017 星期日 士師記 18:1-19:30

「…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罷、我們必以你為父、 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 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裡喜悅、 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 (士18:19,20)

許多時候,當一件悲劇發生了以後,檢討、 爭辯都集中在這是誰的責任?是犯罪的人本身呢?還是他的環境?

美國是一個非常看重環境的影響、而不強調個人責任的國家。

比如, 在1981年行刺里根(雷根)總統的Hinckley被判無罪;他的理由是社會、及環境使他的神智不清。所以, 他不能負行刺總統的責任。

反過來說,中國的文化是強調個人的責任、而不看重環境的因素。

這從我們從小就知道要做個「中流砥柱」的人,而不可以做「 隨波遂流」的人,看出來。

聖經卻不是偏向任何一邊:從大的方面來看,國家、社會、 和帶領的人(祭司)有明顯的責任把百姓帶到敬畏神的道路上; 但每一個人也有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 5)。

士師記中的米迦事件就是一個例子。「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17:6,18:1)是整個國家的光景,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 祭司根本沒盡到帶領百姓到神面前的責任。

這位為處處為自己利益著想的利未人(17:7), 聖經在最後才公開他真正的出生、族譜:「摩西的孫子、 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 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18:30) 。

這麼好的出生、這麼榮耀的祖父;在短短的三代之後竟然敗壞到這樣子的程度,這實在叫人扼腕而嘆!

另一方面,家教的失敗、溺愛的母親(17:2-5), 教出來的是一個用錢來買祭司的兒子(17:7-13)。

祭司肯麼可能被買呢?因為他窮、在家鄉找不到可以吃、住的地方( 17:7,8)。

顯然的,以色列中每一個的個人, 都沒有做到律法上供應祭司的要求。

當祭司可以被買了以後,市場的供需就決定了祭司的去留及價錢。

所以,但人以高價從米迦手中買走約拿單是一點也不奇怪的事。( 18:14-26)

同時,本應把平安來帶給人的祭司,帶來的反而是城毀、人亡。( 18:27,28)

今天,我是一個隨波遂流的人呢?還是個中流砥柱的人?

對於社會的亂相,我的責任是什麼?我做為君遵祭司的責任是什麼?

我帶給人的是平安、還是災禍?

我對以福音養生的人(林前9:14)的態度如何?

我的錢可能主導神的事工嗎?

2017 每日讀經 — 士師記 16:13-17:13

6/17/2017 星期六 士師記 16:13-17:13

「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 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士16:20)

人的學習大多數是經過理解、再應用,這種從心智到行動的學習, 是有比較穩固的基礎。

另外一種學習的方式是先做再學、或邊做邊學,從經驗中推斷原則。 當今心理學家所提出的「行為修正法」就是以獎勵、 來誘導行為上的改變。

雖然,這種方法在邏輯上並不見得會是合理的。但久而久之, 人會把行為與獎勵連在一起,行為就改變了。事實上, 馬戲團的動物表演,也是這樣訓練出來的。

參孫就陷在這種以經歷來做結論的錯誤裏。「若剃了我的頭髮、 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16:17b): 他把力氣與他的頭髮連在一起。

是的,這是參孫的經驗;但是他沒有想到真正的原因是那上半句:「 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16:17a)。

參孫的恩賜、 能力是從神來的,他的長頭髮只是一個歸於神、依靠神的表徵而己。

一旦因果關係搞反了,經驗所得的結論就不見得一直能行得通。

神似乎也幽默:既然參孫這麼以為,在他的一生中, 他的力氣竟然真的與他的頭髮有關。

但是, 如果我們也以為參孫力氣的來源是他的頭髮; 那就可能是誤會了聖經的原意。

「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16:20) 是多麼悲慘的一句話。

他的髮綹被剪掉了、他的力氣離開了他, 但真正的原因是耶和華已經離開他;而他卻不知道。

今天,也有不少人把事奉的經驗當成屬靈的真理; 最明顯的可能是屬於過份強調公式化的神跡、醫治、及聖靈充滿。

這些經驗是可貴的,但它們不是可以用制式的步驟去得到的。

我的信心是建立在真理上、還是從經驗中歸納出來的?

我要怎麼避免「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的慘劇?

我的事奉是靠經驗、還是每一次都靠神的同在?

主自己

前所要是祝福,今所要是主;前所憑是感覺,今靠主言語;
前所要是恩賜,今要賜恩主;前我尋求醫治,今要主自己。

前我忙於計劃,今專心祈求;前我非常掛慮,今有主眷佑;
前我隨己所欲,今聽主訓語;前我不住求問,今常讚美主。

前是自己作工,今靠主工作;前我欲利用主,今讓主用我;
前我尋求能力,今要全能主;前為自己勞碌,今為主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