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2:1-12

12/24/2018 星期一 馬可福音2:1-12

「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甚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那一樣容易呢?」 (馬可福音2:8,9)

做錯了事要認錯、得罪了人要認罪,這是非常淺顯的道理。

對我來說,認做錯了事是比較容易的;因為事情有大有小,認錯就有化大為小、由小化無的可能性。

但是,要認得罪了人、卻不是這麼容易;因為,認罪、必需牽扯到所得罪的人,才能修補那被傷害的關係。

是不是因為中國人是不太強調認罪?還是因為自己生長在軍人的家庭? — 我一直以為錯誤只能在懲罰後改正、罪惡只有在償還後消減;這世界那裡有白來的恩典呢?

因此,我在領受救恩的路上、跌跌撞撞的走了一段很長的冤枉路。

馬可福音第二章中的幾個文士、雖然在對恩典的理解上、比我高超了很多;但他們對施恩典的源頭上、卻比我有更大的困難。

是的,「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2:7);因為,在任何人際關係的破壞上,這個人必先得罪了神、再得罪了人。

所以,認罪要先到神面前、再到人面前;神先赦罪、人再饒恕。

難怪,這些文士對耶穌在行醫治神蹟前的這句話:「小子、你的罪赦了」(2:5) 非常不以為然。

耶穌對這些懷疑的文士、以醫治的神蹟回答他們:「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2:11),祂顯然是在給他們一個悔改的機會。

後來,當「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2:12)時,不知道這幾位先前懷疑的文士是不是包括在這眾人的當中?

但是,我感謝主,因為祂使我跨越了「恩典只可能存在於懲罰、償還後才會有」的錯誤了解,直接把我帶進把歸榮耀與神的路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