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6:13,14

7/27/2019 星期六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路加福音 16:13)

要論到愛神,相信絕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有這個意願,希望不論在神、或者在人面前,自己都能被稱得上是個愛神的人。

另一方面,錢是我們在世上生活所不能缺少的;從經驗來看,我們都知道由金錢可以帶出來生活上的舒適與享受。因此,很少人能夠真正的不愛錢。

所以,雖然在嘴巴上不願承認,但在心裡上卻真的希望我們的這兩個愛的願望–愛神與愛錢–在我們有生之年、可以同時成就。

做一個有錢又愛主的基督徒是多麼的好:一方面甘心樂意、很大方的把金錢奉獻在神國的事工裡、另一方面自己也可以過一個不為金錢愁煩的日子。

但是,聖經似乎沒有給我們那樣的選擇;主耶穌在不止一個場合警告祂的門徒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基督徒要向基督效忠、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衪是主;但人似乎是不能只愛錢財、卻能不被錢財所控制。

縱觀聖經中能與神相庭抗禮的、除了瑪門之外,幾乎是沒有;因為撒旦雖然抗拒神、但衪的失敗是必然的,只有瑪門能讓人心甘情願的為祂捨命、他自己卻未曾警覺。

並不是神的肚量不夠、向我們要對祂完全的忠誠;而是祂知道我們的軟弱、無法抗拒錢財奴役我們的誘惑。

那不義的管家手上有的是不義的錢財;但他至少有一件事做對了:就是在緊要關頭的時候,他可以靈巧的應用那些不義的錢財為自己的將來打算。

但是當一個人把錢財當他事奉的對像時,是錢控制了他、而不是他有控制錢的能力。

錢不可能成為我們的次愛、就像神不能容忍那些上稱為神的子女,卻不在盡心、盡性、盡力愛祂的人一樣。

這就是神要我們不要被錢財污染的嚴肅警告:貧窮與富足不決定在物質上的享受、而是決定在神的認可與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