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2019 星期六 馬可福音10:23-34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馬可福音 10:28)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 — 當一個人做選擇的時候,他總是會挑那最好的路徑走;剩下來的問題就只是:倒底什麼是最好的選擇?這就取決於一個人的價值觀。

即然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影響價值觀的最大因素,難免是他所處的社會及文化:所以,中國人可以為了下一代的教有、擺上一切;西方人會為了自己將來的享受、努力爭取;南美、非州的原住民就只願意為這個星期、或這個月的生活賣力。

但是,歷代許多的基督徒、卻留給我們可以跳出這個巢臼的見證。

從外表來看,門徒像是從他們原先擁有的安全環境中、被捲入到一個完全缺之安全的生活環境裡;但對這些門徒來說,實際上,那是與主耶穌同行所帶來的絕對安全和保障。

因為,耶穌的呼召、使我們遠離了平凡,進入了一個新的、非凡的境界。

祂使我們遠離我們原先習慣的確定性和安全感,把我們帶入了一個不確定的新領域。

不確定、是因為世俗的價值觀如此普遍的為大眾所接受,以至於世界為我們定義了什麼是可以被接受的觀念。

但是,對一個跟隨耶穌的門徒來說,即使一般的社會不認為撇下所有、是個合理的選擇;但他知道、也深信:按照耶穌的話渡過此生、是一個最正常的生活方式。

然而,這個信心的功課只能在先有心、願意順服在耶穌的要求時,我們才會真正有這個令人驚訝的發現:為了主耶穌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在今世的確是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的。

活出耶穌話語是有它的困難;但在我們意志上堅持的順服中、它必然會被消解驅散的。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0:17-22

1/25/2019 星期五 馬可福音10:17-22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馬可福音 10:17)

不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只要對人類歷史稍為有些了解,必定會同意:耶穌是古今中外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人。

耶穌不僅對歷史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對每一個人遇見衪的人、也同樣的有震撼力。

四福音書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使凡讀過福音書的人、能停他下手邊的事、想想看:我對耶穌的回應是什麼?

主耶穌對人的呼召總是「你來跟隨我」,也就是叫人放下他手邊正在做的事、心中正在想的計劃,來跟隨祂。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和耶穌的正確關係總是跟隨在祂的後面,而不是在衪的左右陪衪走、或者前面擋祂的路。

馬可在這個有錢(10:24)、有心人的事件上、就給我們了一個引子:這位很有追求的人、他很認真、熱心的跑來;但他不是在跟隨耶穌的時候、從後面跑來,而是衝著耶穌而來、跪在耶穌面前,擋住了耶穌出來行的路徑。

他有心裡的疑問、但也有自己的底線和固執:「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這一切就是耶穌先前提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這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難道一個努力向善的人還是不能稍有一點自信心嗎?

其實,早在他問第一個問題的時候、己經顯漏了他的心態了:「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也就是說承受永生是因為我作甚麼事!

如果作事可以贏得永生的話,恩典就不算是恩典、主耶穌也白上了十字架!

同樣的,今天你我是怎麼樣的來到耶穌面前的?

我有我的路、耶穌只是我在我的路上邂逅的路人,祂或許可以幫我一程!還是我必需放下我的路,我只能跟隨在耶穌的後面?

這是每一個聽到福音信息的人必需回答的問題。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0:13-16

1/24/2019 星期四 馬可福音10:13-16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馬可福音 10:14,15)

好的老師懂得使用機會教育,把重要的道理、自自然然的從日常生活的事件中帶出來。

然而,一個學生是否因此明白了那重要的道理、還是得看他是否專心、是否有那些必要聰慧、去體會好老師的這一番苦心。

但是,大部份的學生可以清清楚楚對老師舉的例子;卻常常忘了後面那些更重要的教訓了!

主耶穌對門徒有關小孩子的教導就是這樣的例子:雖然主耶穌對門徒拒絕小孩子來就近祂、非常的惱怒;但馬可之所以記載這個事件、豈只是為了小孩子打抱不平嗎?

無可否認的,我們對「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的印象深刻;但能把主耶穌接下來的話 –「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完全溶入自己生命的人並不多。

主耶穌趁著這件事、再一次的提醒:祂對門徒的要求是完全的順服、完全的依靠;就像那些無辜的小孩子一樣:他們非常簡單、天真、亳無條件的把自己完全的交托在大人的手裡。

但是,我們這些在社會中已經有不少歷煉的成人、卻習慣性的處處小心、隨時算計:這樣子下去行嗎?我的付出能得到我想要的報酬嗎?這風險性有多大?

主耶穌了解我們的躊躇,祂對這些疑問的回答是「在神國的」、「凡要承受神國的」;有什麼人或事、比一個人承受的神國還要重要?

接受神國的價值觀、參與神國的使命是人最重要的一件事;像小孩子一樣、每天存著單純仰望的信心、也是做主門徒的人一輩子的功課。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0:1-12

1/23/2019 星期三 馬可福音10:1-12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馬可福音 10:5-8)

大概很少人會承認自己是心硬的人;必竟,我們為小說、電影中男女主角的不幸遭遇眼角也不時的滴下一點同情的淚水。

然而,在現實的生活裡,我們卻常常不經竟的以言語、行為傷害了身旁的人;尤其是應該是最親近的家人。

因著在教會的事奉崗位、使我有一些機會參與夫妻問題的輔導。雖然大部份是輕微的小事;但也有些是積久成疾,鬧到考慮分居、離婚的地步。

無論是各方有多正確指控對方的理由,我想如果是主耶穌也在場的話,會不會是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前,祂先要指責雙方:你們的心為什麼這麼樣的硬呢?

認識主的人、他的心應該是軟的,因為聖靈住在他的心裡,常常的會提醒他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如此來說,離婚的事在信主的人身上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但是主並沒有停留在阻止負面的發展上,他更進一步的強調了「一體」:二人成為一體、乃是一體的了。

由此來看,一個誠心做主門徒、又己婚的人,他不僅是得追求自己的靈命成長;他更應該注意、及下功夫的是他配偶的靈命。

因為即是一體,屬靈上更應該也是一體;如果因我自己的追求、而造成兩人在屬靈上更大的差距,那是我的不是、我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主耶穌對兩人的差距也要下同樣的責備了:你們的心硬!

保羅對婚姻也有類似的教導:「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27)

可見得愛的妻子目的和標準是:使她成為聖潔、可以獻給主耶穌!

妻子對丈夫的愛、何嘗不是同樣的標準和目的呢!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9:38-50

1/22/2019 星期二 馬可福音9:38-50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馬可福音 9:42-44)

清王朝主流文化的桐城派,興起於清康熙中葉的一個散文流派,作家人數之多、前後達1200餘人;綿延時間長達200餘年,創造出「天下文章出桐城」的文學奇觀。

有關桐城、到今天我還記得中學的國文老師說的這個典故:桐城派大師姚鼐有一位哥哥、也是寫的一手好文章;但他之所以留名是因為這首詩:「天下文章出桐城,桐城文章歸我家;我家文章屬舍弟,舍弟文章是我改。」

如果要找普偏存在人性格中的一個最明顯的弱點,可能要算是驕傲了。

門徒中、就是連性情平和的約翰、也無法避免這個陷阱。他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9:38)

顯然的,門徒把從耶穌來趕鬼的權柄、當成自己的特權,必竟門徒是一群晝夜緊緊跟隨主的一群人;趕鬼的工夫不屬他們還會屬誰呢?

主耶穌以一個原則性的回答:「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9:40) ,之後,就用非常嚴厲的口吻來警告他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甚至到了這個地步:「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這些都是在對付我們的驕傲!

今天,你我的驕傲在那裡呢?豈不是自己的學識、身份、地位、財富、及名聲嗎?

這些可能成為我們做見證、傳福音的障礙嗎?

是的,更糟的是它常常在我們不留意的時候、使信主耶穌的一個小子跌倒了!

你我當如何的小心謹慎地不要讓驕傲矇蔽了自己、傷害了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