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38-40

2/8/2019 星期五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馬可福音12:38,39)

馬可福音記載耶穌最後一週在聖殿中教訓眾人、有一句非常特別的話:「在教訓之間說」;因為耶穌總是引用聖經、再依當時的環境、適時適地的教導人。

但接下來的這句話、好像是無緣無故、突然而出的插段:「你們要防備文士!」。

前不久耶穌才對那位問祂「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文士、有這樣的誇獎:「你離神的國不遠了!」,為什麼在這對文士有這般的指責呢?

就照文士所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12:32),一個愛神的人,他的心思意念應該是完全的在事奉神、榮耀神上。

這與大家當時所看到的「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是不相合的。

當一個人愛自己的享樂和榮耀、超過了他對榮耀神的心志時,他不可能、也沒有那個能力去愛人了。

耶穌接下來說:「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12:40),這不但是不愛人、而且是在欺詐人了;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也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對一個做主門徒的人來說,他首先要決定的是:我真的肯放下自己的議題、抱負、和享受來跟隨主嗎?

主來到這個世界是為了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的服事;我既然跟隨主、就得放棄自己對享受、被人稱讚的念頭。

耶穌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以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跟隨主,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先愛主、才有可能學習像主一般的愛人;這讓我可以回到最大的誡命裡,愛神、愛人!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35-37

2/7/2019 星期四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眾人都喜歡聽他。」 (馬可福音12:36,37)

在一般人的用法中,「主權」這兩個字是指自主的權力 — 所以國家有國家的主權、其他的國家是不可干涉的;個人有自己的主權(人權)、其他的人是不可侵犯的。

然而,對於一個認識神的人來說,主權就是主的權力、那是最大的權柄和能力,是超過任何國家、或個人的主權。

猶太人對主權的觀念是根深蒂固的,但長久處在宗教律法的轄治中、這主權只能照著文士、律法師的解釋來理解;畢竟耶和華是看不見、摸不著的。

對耶穌突然的出現、及耶穌對律法那麼清晰、又具權柄的解釋,這讓文士非常的疑惑、而且感到飽受威脅;所以他們要挑戰耶穌的權柄。(11:28)

然而,耶穌對他們的回答是:耶穌不僅是那解釋聖經的權威,更是那啓示聖經的神!(12:1-8)

這使文士、祭司長們更不安了。但雖然熟悉舊約的宗教領袖們對耶穌不安,但是一般稍有理性的人卻不難了解。

巴底買這個瞎子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10:48) 、也在信心中跟隨了耶穌(10:52) ;但文士、祭司長們卻再三詢問耶穌,卻還找不到一個好答案。

所以耶穌給他們了一個解經的難題: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答案應該很簡單:因為耶穌是彌賽亞、神所應許的那一位大衛的子孫,也是大衛的主。

文士、祭司長想不通、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眾人想必也聽不懂、但是也不想聽懂;他們喜歡的是看熱鬧:聽耶穌、看文士、祭司長無言以對的窘況。

但今天我們卻不是在旁看熱鬧的人,我們知道主權是屬於主耶穌的,這個權力是超過文化對我們的影響、超過我們對國家民族的認定、也超過我們對自己做主的權力慾望。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28-34

2/6/2019 星期三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馬可福音12:28-31)

學英文不久,學到了「最高級」不僅是形容詞的後面加上’est’、而且前面要加一個定冠詞 ‘the’,因為最高級一定是只有一個的。

我覺得這很有道理;當天回家後、不經意的把這知識用在母親的嘮叨上:「媽媽,妳不能先說:『我最討厭你亂丟書包』、現在又說:『我最討厭你碗裡吃不乾淨』,因為最高級只有一個;妳不能同時有兩個不同的『最討厭』。」

當然,這後果是自找苦吃的啦!

耶穌回答這文士的問題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文士問的是「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然而耶穌的回答是「第一要緊的是…其次就是說…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難道耶穌也犯了邏輯上的錯誤,同時有兩個最要緊的誡命嗎?

奇怪的是,原本帶來挑釁心態而來的這文士、不但同意這個答案,居然還更詳細的加上解釋:「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12:32,33)

耶穌接著也肯定他:「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12:34)

這是馬可福音中絕無僅有的耶穌、與文士在神學討論上有個同意的對話。

為什麼這是合理的答案呢?因為「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神是一位」–只有一位神,獨一的真神耶和華、祂是最高的、最有權柄的、最有資格向人有要求的。

所以,我們對神的回應除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以外,其他所有的戀慕都是拜偶像的表徵,這是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誡命。

愛人如己不是人天生而來的本性;但這卻是神對人的要求、是人不能不遵守的誡命。

在這種進退兩難的情況下,一個人如果不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他是不可能去愛人如己的。

如此看來,愛神和愛人是一體的兩面、是最重要的誡命;耶穌本來一定是對的、那文士回的也沒錯。

今天,我發現自己愛人愛不下去的時候,得回去先檢討一下:我真的愛神嗎?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18-27

2/5/2019 星期二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麼,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馬可福音12:26,27)

孔子說的「未知生,焉知死」似乎把中國人對怎麼樣追求「生」的努力推到了極至,但卻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在這種情況下、只好把死的問題掃到地毯底下不談了。

然而,這不但不能滿足我們對死的好奇心,反而使人對死更加深了未知的恐懼感。

其實對死的認識、是建築在對神的認識之上:「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傳3:11) 。

對死的好奇心、原來是因為人的心裡對永生、有個與生俱來的盼望;而這個盼望是好的、它的結論也應該回到人可以珍惜、和欣賞神造萬物的美好。

但是,人的罪性使我們把理性的思考能力、用到離開神的美好,而不是欣賞神造萬物的美好。

所以,撒都該人才會有一個匪夷所思的假設情況去考問耶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個娶了他、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當復活的時候、他是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12:20-23)

耶穌引用一句舊約的話要他們思考死亡和復活的事:『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死了;但神沒有死、也不會死。

當永遠的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的時候,祂不僅強調的是祂的守約與信實,也是在講的擁有權是永久的。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與神有密切的關係,他們的神是耶和華;耶和華也是擁有他們的。

這種屬於、及被擁有的關係,因為神那一方的永恆性、而把人一方的暫時性解開了:因為神的永恆,反屬祂的人也從暫時走到了永恆。

這才解釋了聖經為什麼要一再用這句長、又重復的名詞:『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 原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神的國度裡是永遠活著的!

所以,今天你和我要怎樣來看死亡呢?應該可以比孔子高明多了、也美多了吧!

—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13-17

2/4/2019 星期一

「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可(12:14)

這一個多月以來,美國總統特朗普出乎大眾媒體的意料之外,為了墨西哥邊境的圍牆預算案、與眾議會鬧翻了;甚至不惜以關閉聯邦政府機構的運作為要脅,要眾議院屈服。

突然,大家對政治又都提起了興趣;有許多的學者、專家都紛紛發表言論,分析特朗普的策略、和今後美國政經的改變。

政治是達到人和人之間利益妥協的藝術,所以變通、談判、妥協是少不了的。

然而,宗教是尋求人生的真理、終極的意義,是不可變通、也不能妥協的。

所以,要宗教人士上鉤,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問他當前最熱絡的政治話題;不論怎麼回答,他總是會得罪一批人的。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顯然非常清楚這個訣竅,所以把當時的燙手山芋留給了主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耶穌的行動和回答給我們一個對付這類問題的好榜樣。

耶穌自己沒有一個銀錢(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祂向這些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要一個銀錢(羅馬銀錢)。

耶穌沒有輕看政治問題;但祂把他們的政治問題提升到了信仰的層面:「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其實,不論是政治、經濟、或信仰,其中的根源都是所有權的問題。

一個人可以為他自己可以掌握在政治、經濟、或信仰上的選擇;但一旦他全部投入這些問題之後,不是他擁有這些選擇;而是這些問題擁有他。

當熱心於政治上的訴求、或經濟上的保障時;我們已經被政治、經濟所擁有了,這就是偶像的問題。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人是屬創造他的神;神的物就是我,我歸給神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