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2-7

8/14/2019 星期三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路加福音18:4,5)

台灣的電視在1970年代開始普及、除了電視機的價格逐漸成為一般家庭可以負擔得起之外,也是因為每晚半個小時的電視連續劇成為全家在晚餐後的娛樂。

在當時的環境下,要找到附合政治理念、又可以讓大眾興趣不減的題材,除了愛情故事之外、實在不多。這時,「包青天」就突然崛起、歷時了近二年。

包青天裡一再出現的一幕就是有老百姓在包公巡行的路上喊「冤枉!」;但似乎除了包青天之外、那些地方官員都是有冤不察的迷糊人。

主耶穌這個比喻的地方官、似乎不只迷糊,更是輕漫怠解、不務職守的官;他不但不尊重人(的冤情)、也不怕神(的公義)。(18:2;4)

他雖然是那麼不在意的人,但最後還是在那位寡婦經常到他那裡的喊冤、弄煩到不得不處理這寡婦的案子。

如果我們把在18:1所提的「常常禱告」與這位寡婦的「常常喊冤」連在一起的話;那麼喊冤的對象–這位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的官、是否也可以與我們禱告的對象連在一起呢?

這個答案就在18: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如果一個不好的官可以被堅持的寡婦申冤的話;那麼這位公義的神怎麼可能不聽神的選民晝夜的呼籲呢?

我們可以了解、甚至在別無其他的方法可想時,用鍥而不捨的耐心堅持在人的方法上面;但對向神的禱告卻很少能有耐心的堅持下去。

如果人們還有期待包青天的希望,但我們基督徒卻沒有「晝夜呼籲神」的行動;這也是說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