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13,14

8/17/2019 星期六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18:13,14)

路加福音18章一開始,就連續記載了主耶穌的三個有關禱告的比喻。其中第二個法利賽人的禱告、與第三個稅吏的禱告是很明顯的對比。

這後面兩個比喻的主題,不是告訴我們要如何禱告;而是教導我們要如何做一個禱告的人。

因為我們禱告的對象是神、不是人;所以一個禱告的人首要的應該知道:自己是以什麼樣的地位站在神的面前。

法利賽人自信自義、和貶低他人的心態、在神面前是站不住的;稅吏知道自己沒有一樣可以誇口的,他甚至了解自己連開口向神禱告的資格也沒有!

這個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他稱自己為罪人、他的禱告也只有「開恩可憐」這幾個簡單的字;但他卻得到主耶穌的肯定,只因為他知道自己在神的面前的位置。

這三個比喻、除了講禱告、和禱告的人之外,還有什麼共通的特點呢?

第一個寡婦的禱告對比了不義的官、和公義的神;第二個法利賽人的禱告是在說仗著自己是義人(18:9) 的誤謬;第三個稅吏的禱告以「算為義了」為結束。

可見得貫串這這三個比喻的主軸是「義」,這個義是從神而來、與神和好的義。

如此看來,我們平常禱告的心態是該有要被提醒的地方:我是先求神的國(18:7) 、和祂的義(18:14) 嗎?我與神的關係如何?我怎麼樣看自己?我怎麼樣看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