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7:27-37

12/16/2018 星期日 馬太福音27:27-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馬太福音 27:37)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是中國人的諺語,也是給在政權爭奪中打滾的人一個最好的警告:成功了,你就是合法的、可以稱帝稱王;失敗了,就是非法的、注定了要被稱為寇賊的下場。

至於其間的過程只有詭詐、和強權,人是無法在那裡找到準則、和正義的。

這種對公眾事務無耐和消極的心態,歷代以來、不知道抹殺了多少年青人對理想社會的公義追求。

耶穌上十字架的罪名也就因為他是「猶太人的王」。

照世界上的道理來說,耶穌要當猶太人的王;但是祂失敗了,只能落到為寇為賊的下場。

雖然,那只是巡撫兵丁對耶穌的戲弄;但對於當時的羅馬帝國政權來說,卻一個非常強而有力的判決:要在羅馬帝國的境內、自稱猶太人的王,這豈不是在造反嗎?

造反不成、就要被稱為流寇,這是理所當然的。

難怪羅馬人會嘲笑耶穌的不成氣侯;猶太人要趁勢落井下石、除掉一個在他們在宗教信仰上的眼中釘。似乎,雙方面都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然而,我們今天不論從整本聖經的啓示、或是人類歷史發展的事實來看:耶穌的確是王,只是他的王國比猶太人的國大了許多;對羅馬帝國的政權來說,耶穌的確是在革命造反,祂不但革命成功、還把整個歷史的走向更改了。

因為,耶穌的革命不是從槍桿子裡帶出來的,而是從祂十字架上的柔和謙卑中所發出的榮耀所成就的。

衪以恩典回應嘲笑祂的人,以自己的生命挽回離棄衪的人;祂的國度跨過了種族、文化的界線,祂的子民因祂的愛而聚集、為祂的使命而獻身。

這不是一個沒有準則、和正義的改朝換代,而是許多生命同被翻轉的人生見證。

馬太福音是一個王的記載,兵丁不經意的這個戲弄 — 「猶太人的王」卻成了這本福音書的總結。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7:11-26

12/15/2018 星期六 馬太福音27: 11-26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巡撫說、為甚麼呢、他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馬太福音 27:12,22,23)

受洗後,在團契中認識了一位弟兄,他對古典音樂非常有研究、口才也特別好;因此,在聚會結束之後,我不時籍機找他談家常。

不久,發現這位弟兄在教會外定期的教授音樂欣賞課程,來的人大多不是教會圈子的、但都有興趣多了解一些古典音樂;我當然也興高采烈的報名參加了。

我們不但欣賞、每次還有功課要帶回去做。在課程快結束時,有一次的家庭作業就是去聽巴赫(Bach)的「馬太受難曲」:下次上課報告它的曲式、結構、及個人的感受。

在交待功課的同時,老師也把馬太受難曲(根據馬太福音)的內容、給大家很詳盡的解釋一番;那真是個很好的傳福音機會。

顯然,巴赫把馬太福音27章不但仔細讀了、還有深入的默想。因為,馬太受難曲其中有非常顯明的對比:就是在沈默與喧鬧、鎮定與著急、簡潔與重覆之間明顯的張力。

當祭司長和長老在控告、巡撫在審判時,那些控告、審判的聲音是急促的:「你是猶太人的王麼?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麼?」;被審判的耶穌卻是鎮定的:「你說的是!」。

當暴民吩嚷、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時;身處危急的耶穌卻是沈默不語的。

當巡撫不住重覆的追問:「是猶太人的王麼?…你沒有聽見麼?…我怎麼辦他呢?為甚麼呢?他作了甚麼惡事呢?」時,最有資格回答的是耶穌;但他的話卻是簡潔的:「你說的是!」。

倒底誰在主導這一切的發展?倒底誰是審判人的?倒底誰是被審判的?

耶穌來了、走了;祂在這短短的幾年當中、就把我們所熟悉的這個世界、整個翻轉過來了。

我們看到了、聽到了其中的諷刺與奧妙嗎?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7:1-10

12/14/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27:1-10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馬太福音 27:3,4)

凡讀過了聖經的、沒有一個人不會對猶大賣耶穌的這個不齒行為感到氣憤填膺;這個賣主求財的叛徒真是人類的殘渣!

然而,猶大真的是這麼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嗎?聖經以很冷靜的第三者角度、來記錄猶大賣主之後的心態:「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

猶大也會後悔?如果主耶穌來到這世界是要救一切的罪人、那為什麼猶大的後悔沒有任何的作用、他仍然是千古的罪人呢?

這可能要繼續看他在後悔之後做的是什麼事:「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為什麼猶大只去找在參與定罪耶穌的祭司長和長老認罪呢?他知道他出賣的是誰、他得罪的是誰嗎?

難怪祭司長和長老對猶大沒有一絲的同情:「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

可惜的是、猶大還真的聽從了他們的話:「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弔死了。」(27:5)

難道猶大真的走頭無路了、只好自殺了事了嗎?

我想不是的,當一個人真正的面對自己的錯,除了認罪之外、會有悔改的意願。

悔改,包括了後悔、和改正;後悔、是對自己的內心,改正、是對所得罪的對方。

所以,猶大是不是找錯了認罪對象?他的後悔不該是為那三十塊錢、而是為那位愛他、卻被他出賣的主!

雖然我不知道如果猶大回來向主耶穌認罪悔改的話、會是怎麼樣的結果;但至少我知道我的認罪悔改是該怎麼做:「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路15:18,19)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69-75

12/13/2018 星期四 馬太福音26: 69-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馬太福音 26:75)

雖然自認為是一個有淚不輕彈的男子漢大丈夫;但看電影到情深之處、有時我還是難免淚湧眼眶。坐在妻子、女兒旁邊,真不知道該直接就揉一下眼睛、還是假裝在臉頰上扣一扣癢就擺了。

如果看電影會流淚的話,彼得在三次不認主之後的痛哭應該是更感人的!

彼得的出去痛哭、不是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為虛假的劇情流淚,而是來自內心深處真正的懺悔。

彼得愛主的心是誠懇的,他對自己愛主的心的把握、也是有根據的 — 必竟這三年多來,他撇棄了一切、跟隨主是事實;而且,主耶穌隨時把他帶在身邊、也表示主對他的愛也有相同的回應。

所以,主耶穌對彼得永不跌倒的誓言、以「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6:34) 來回答時,彼得的心裡有些不舒服是很自然的事。

但當彼得突然的警覺到:全心全意愛主的自己竟然會不認主、而且一晚連續三次不認主時,他對自己的信心完全失望了。

彼得出去痛哭、不是為了避開眾人;而是深深地厭惡自己的軟弱。

人看不到他的淚水、但神知道他的心思;這是真情的流露、刻骨銘心的懺悔。

如果愛不是那麼深、淚就不會流這麼多;如果對主的愛沒有感受、我就不能了解彼得的痛哭。

如果彼得要為自己痛哭、我會不為之動容嗎?我能不為自己求更大的信心嗎?

如果對自己還存有這麼大的把握、我就還無法體會耶穌對我的容忍有多少!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57-68

12/12/2018 星期三 馬太福音26:57-68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馬太福音 26:62-64)

「莫須有」之意是恐怕有、也許有、我也不能確定;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恐怕有」的自由心證就夠了。

莫須有後來成為大眾皆知的名詞、是因為它是岳飛被定死的罪名:秦檜誣陷岳飛謀反,韓世忠不平,問秦檜「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但秦檜並不為這問題操心,因為他的目的是除掉岳飛,而不是對岳飛公平與否、或者天下服氣不服氣。

大祭司要除掉耶穌的決心比起秦檜除岳飛、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他雖可以不顧天下,但不能不考慮摩西的律法、和羅馬人的規舉。

所以,他非得要耐心的等待耶穌在為自己答辯時的漏洞;然而,耶穌卻遲遲不回答別人對他的指控。

大祭司受不了、再也等不下去了,只得想辦法把他自己的話、放到耶穌的嘴裡:「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這到底是大祭司審問耶穌呢?還是耶穌在審問大祭司的良心呢?

耶穌之所以不回答、為了定意上十字架嗎?當然是的;但為什麼要讓大祭司從他自己的嘴裡說出耶穌真實的身份呢?

我想,也可能是耶穌為了這些控告祂的人、留著一個最後的機會,讓這些人在自己的心靈和誠實中,看到自己的不義而回轉吧!

今天,還是有許多人要對抗耶穌,因為他們聽不進耶穌的教導、受不了耶穌的宣告;把自己對真理的扭曲來對抗真理的本身。

耶穌對這些人的回答是:「你說的是!」。

但耶穌不會永遠停留在無聲、不開口的景況:他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對於這些相信莫須有的人,我們今天能不為他們著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