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17:33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路加福音 17:33)

主耶穌所講的所有教訓中,最對稱、簡潔、既可朗朗上口、又深附哲理的一句話就是我們今天所讀的:「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在這短短的一節經文中,「生命」被提到了四次,可見得它所強調的是生命。但在原文中、生命只出現過一次,而其它的三次都是以它代替了;所以如果想以不同的字源來了解這四個生命的不同、那一定會失望的。

另外,在前後的兩個動詞「保全」和「救活」、在原文中不僅是同意詞、發音也是相近的。

所以,一個比較直譯的句子該是:「假使一個人要想盡辦法來保全自己生命的話,會失掉它;但一個人要失掉它的話,會保全它。」從字面上、這實在叫人難以明白。

然而,從前後的兩個「當那日」(17:31) 、與「當那夜」(17:34) ,我們知道主耶穌是在講主再來的事;也就是那將要來的審判。

因此,我們該有把握說這裡的生命、其實是指兩種生命:一種是人現在所能看到、又整天操心去保全的那個肉體上的生命;但還有另一個生命、那是要面對神審判的永生,可以與神交通的屬靈生命。

每個人都有這兩種層面的生命、每個人也都會在這兩種層面上照顧他自己;但總是有輕重之分。

外人在平日不見得是容易看得出來一個人在這兩種層面上的輕重緩急;但在危急的時候、也就是主再來的時候,他的行動就必顯示了他的價值觀:要不就回頭想多帶一點走(17:31)、要不就撇下一切的被主接走(17:34,35) 。

所以,一個人處心積慮的想要保全今天有的生命、他在審判時會喪掉那他原來應該更珍惜的永恆生命;當一個人把今天有的這個有限的生命放下、追尋那永恆生命的人;他在神的國度中就保全了那永恆的生命。

今天你我是想保全那一種生命的人?不必等到主再來、我們的心裡自然知道那個答案是什麼。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31,32

8/10/2019 星期六

「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路加福音 17:31,32)

羅得的妻子在聖經中不是一個很顯著的人,但主耶穌卻特別要門徒們「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事實上,在聖經中除了在創世記19章的「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羅得的妻子這幾個字只有在今天讀的路加福音才有。

所以,即使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可供我們回想的材料並不是很多。那麼、主耶穌要我們想的到底是什麼呢?

從上下文來看,這兩處經文的背景都在講審判和毀滅:羅得的妻子在神滅所多瑪的時候回頭了、把自己也變成了喪失生命的一員;主耶穌講祂再來的時候,人也得很快的反應,不要留戀養生的工具、甚至家人家產。

但主耶穌要我們想的應該是更深的一個問題:羅得的妻子為什麼會不顧神事先特別講明的警告、而回頭看呢?

可能是因為她捨不得自己居住的家、這是難免的人之常情;但更有可能的是她對神的警告半信半疑、根本沒放在心上。

其實羅得的妻子就是第二手基督徒的代表:她與神的關係僅僅限於她是羅得的妻子;她不但沒有與神有直接的關係,她聽神的話唯一的來源也是一個隨波逐留的丈夫羅得。

羅得的屬靈來源只有他的伯父亞伯拉罕,他自己並不認真的追求;但在緊急狀況的時候、天使會親自向他說話、他也聽。(創19:15-23)

然而,羅得的屬靈光景並不是個好見證、他對他的妻子也就沒有什麼好影響。但這卻也不能成為羅得的妻子不順服神的命令的理由。

今天,我們中間也有不少的二手基督徒;他們的信心是靠別人建立起來的:他們沒有自己的靈修、禱告、親近神的時間,以致於他們沒有屬靈上的分辨能力、人云己云、常常懷疑神的話、無法真正的信靠順服神。

他們身邊的人也是泛泛之交、混混噩噩的基督徒;對十字架、主再來的教義一知半解、就聽聽說說罷了,在生活中沒有生命改變的跡象。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這是對我們一個很嚴肅的警告:我們是什麼樣的基督徒?經得起主再來的考驗嗎?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5-30

8/9/2019 星期五

「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喫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路加福音 17:25-27)

從受苦到榮耀是主耶穌生命的寫照,也是跟從祂的人的榜樣,這是我們都知道的。

然而,對真正為了信主而受苦的人,這個原則已開不止是基督徒要了解的基礎要道,而且也是他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

主耶穌在講到祂會在榮耀中再來:「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17:24) ,這是信靠衪的人所期盼的;但是緊接著衪就說:「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這是得榮耀之前的必經之路。

「被這世代棄絕」表示人們對主一般的態度:不但不願意接待祂、反而要主動的消滅祂。這種對主的態度從初期使徒的世代、一直到今天的世代都是一樣的。

所以,「先受許多苦」不僅是主耶穌為了背負罪人的罪而受的苦、也是歷代信主的人為愛主的緣故所受的苦。

然而,對一般的普羅大眾來說,他們心裡所想、心中所願的只有每天照常的平安渡日:「人又喫又喝、又娶又嫁」;直到主在大家都意想不到的時間再來了!

主的再來,除了在時間上是出人意料之外,另一個特點是隨之而來的澈底毀滅;不論是方舟外的洪水、還是羅得那日的硫磺,它們共同的特點就是「把他們全都滅了」!

但這個澈底的毀滅是緊接著挪亞進方舟、和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所以,拯救與審判原來是同一個事件;問題在那人是在那一邊?

這就是福音裡不可缺少的信息:沒有審判與毀滅、就不需要有恩典與拯救。

這是我們之所以能情願為主受苦的原因:我們有基督榮耀的生命之先、也有主耶穌受苦、被棄絕的經歷。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2-24

8/8/2019 星期四

「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路加福音 17:23,24)

在我所接觸到的北美華人基督徒中,對「主再來」這個題目大部分是停留在一個知識層面上的好奇心。

我們知道主再來是非常重要的事,因為聖經上常常提到它;我們也很有興趣聽有關主再來的專題講座,因為這方面的內容是屬於艱深奧秘的一類,只有認真的基督徒才會花時間多了解它。

我們對主再來的好奇心會不會延申到對生活的態度與方式?那就另當別論了!是不是因應當今生活太舒適了、使我們的寧願一直生活在這已經很熟悉的環境中,而對把主再來的關心限制在對頭腦上的認知即可了?

然而,從主耶穌自己的話來看,衪是不期待祂門徒的好奇心是大過具體行動的:「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17:21)

「巴不得」是一種強烈的渴望。為什麼門徒會巴不得呢?可能是因為當下的日子太難過了、換一個環境應該是會好一點;也可能是因為門徒愛主的心太多了、以致於拋下現在所有的來迎接主的再來。

所以,他們會有跟著別人的說法,到那裡、到這裡(17:23)去見主面的行動。然而,主對他們的警告是不要聽從這些謠言,因為主再來的那個日子是像天空中的閃電一樣、大家都看得到的。

我們會不會因為有「像閃電、大家都看得到」的保證,以致於對主再來的日子不太關注了呢?

但也可能是我們的日子過得太舒服了、或我們愛主的心太少了,以致於我們對主再來沒有那巴不得的心呢?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0,21

8/7/2019 星期三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路加福音 17:20,21)

論到神的國,現代人比較有興趣的問題該是:什麼地方才是神的國?因為我們如果對聖經沒有一個通盤的了解,常會把當代人對地上國家的觀念帶到對神國的理解上。

地上的國家是以領土來劃分國與國的界線,進到另外一個國家、就得先有那個國家的簽證。所以,我們想知道的是:神國的國界在那裏?好讓我們早一點準備進神國的簽證。

但是對早期的猶太人來說,他們所關心的不是神的國在那裡?而是什麼時候神的國來到?因為他們很有把握的知道自己是選民、神的國必定是在猶太國的範圍之中;而他們在神國中、必定有他們的一席之他。

然而、他們卻經常的淪落在國破家亡、或做他國的附庸國的窘況之中。他們把神國與猶太人自己的國家混在一起;所以、他們心裡想的、嘴上問的都是:神的國幾時來到?

主耶穌給他們的回答、卻看不出來是一個對幾時來到正面的回答;反而像是解答我們有關神國向地點問題:神的國「不是眼所能見,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這是意味著我們基督徒都把神的國瓜分了一小塊、一小塊,自己把它存在心裡、享受那個擁有權嗎?應該不是的。

這裡用複數「你們的心裡」,表示一個合成、集體的所在;所以「在你們心裡」的意思應該不是「在你們心的裡面」,而是在「你們心裡的中間」。這個中間是所有神兒女的心的集合體。

所以,如果我們要為神國的來到、在歷史上找一個特別的時間點,或在地理空間上找一個地點就錯了!

我們也不能斷章取義說我的心就是神的國、或神國的一部分在我的心中;因為神的國是何其廣大、豈是我的心可以容納得下的。

我們該說的是:當你和我的心都完全順服在主的旨意之中、我們同心信靠順服的集合體、就彰顯了神國的主權來到了這個特別的時代與地點,神的國就在我們共同的心裡了!